審計署駐昆明員辦事處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辦黨組認真學習領會署黨組關于教育實踐活動的安排部署和統(tǒng)一要求,緊密聯系審計工作實際和該辦實際,結合“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回頭看活動,組織開展學理論、尋意見、查問題、抓整改活動,力圖做到思想認識要深,問題暴露要早,整改落實要快,制度措施要實,實際效果要好。 理論聯系實際,著力查找問題。在前一階段集體學習傳達中央教育實踐活動文件精神和中央領導同志重要講話精神、提前領會把握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基礎上,辦領導班子認真學習審計署教育實踐活動實施方案、劉家義審計長動員報告,重讀黨的十八大報告和黨章,研讀《論群眾路線——重要論述摘編》等教育讀本,深入學習憲法、審計法等法律法規(guī),深刻認識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緊迫性、艱巨性和重要意義,自覺認清審計工作面臨新形勢新要求及“四風”問題表現的危害性,切實增強組織領導教育實踐活動的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學習過程中,各位辦領導結合思想實際、工作實際和社會實際,對照黨員、黨員領導干部、公務員和審計干部的標準“照鏡子”,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正衣冠”,著力聚焦“四風”問題,認真查找自身和昆明辦在服務群眾、履職盡責、廉潔審計、文明審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并深入交換意見,真誠幫助提高。經初步學習查找,辦領導班子層面問題涉及學習能力、領導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和群眾工作能力等四個方面,主要表現為6個,如學習系統(tǒng)性和針對性不夠強,理論指導實踐的能力需加強;駕馭復雜局面、破解發(fā)展難題的能力有待提高;貫徹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的方式方法有欠缺,適應審計工作新形勢和群眾利益多元化的領導方法有待改進;結合實際領會把握上級決策部署、開創(chuàng)工作新局面的能力不足等。昆明辦在履職能力、隊伍建設、作風培養(yǎng)等方面還存在不足,突出表現為4個問題,具體是:部分審計人員查深、查透、查準問題能力不強,“臨門一腳”的突破能力不高;教育培訓工作整體實效性不強;干部隊伍的工作熱情、激情和干勁還有欠缺;一些干部執(zhí)行上級決策部署和規(guī)章制度的意識和能力不夠強等。 形式靈活多樣,廣泛征詢意見。為組織開展好教育實踐活動,切實增強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昆明辦靈活采取問卷調查、訪談、座談、談心等多種方式廣泛征求干部職工對辦領導班子和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四風”方面存在突出問題及如何搞好教育實踐活動意見建議?;顒诱絾忧袄ッ鬓k組織開展了機關綜合后勤部門服務滿意度問卷調查,積極征集廣大審計一線干部對機關綜合部門主要工作及崗位的意見?;顒訂硬痪?,昆明辦結合此次活動重點解決問題和對象,研究設計下發(fā)了黨員領導干部“四風”問題表現問卷調查,并認真統(tǒng)計匯總意見建議,精心梳理分析傾向性問題,盡力做到聽民聲、察民情、順民意?;顒娱_展過程中,辦領導班子成員利用親赴一線指導檢查工作、到署機關業(yè)務司局匯報工作、和相關人員座談了解情況等多種機會,及時收集各方面對班子成員自身和昆明辦的意見建議,廣泛聽取保證教育實踐活動不出偏差、提高效果的好建議,深入交流加強作風建設、切實防止“四風”的思路和措施。如在“四風”問題調查中,95%以上干部職工對現任領導班子轉作風、抓工作、促發(fā)展情況表示滿意;有15 %左右職工認為少數黨員領導干部主要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方面還部分存在不足,安于現狀、不思進取的問題;有10%左右職工認為部分存在高高在上、口大氣粗、簡單粗暴的現象,脫離群眾、主觀臆斷、剛愎自用的現象等。 整改落實及時,健全長效機制。昆明辦領導班子以有則改之、早查早改、能改則改的鮮明態(tài)度,嚴格要求,以身作則,動真格,講實效,清制度,明責任,細措施,將署黨組關于教育實踐活動“邊學、邊查、邊改貫穿始終”要求落到實處。結合此次學習查找到的問題和不足,在組織開展的“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回頭看活動中,區(qū)分問題輕重緩急和難易程度,進一步細化整改落實的目標、內容、方式和時限要求。如昆明辦對今年開展的“轉變作風、狠抓落實”年活動進行了階段小結,有針對性地增加了部分現實內容,如重點整治“四風”、切實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等,并加大了對各處室活動開展情況的督促檢查力度。辦領導及時召集綜合部門負責人安排布置制度清理工作,明確時限要求和責任分工,對現有的辦內146項規(guī)章制度開始進行集中清理。針對青年干部鍛煉培養(yǎng)方式單一問題,昆明辦創(chuàng)新做法,在2013年科級干部職務晉升中增加總結述職和民主測評環(huán)節(jié),嚴格程序和標準,認真做好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和職務晉升工作,積極營造以業(yè)績?yōu)閷虻倪x人用人氛圍。此外,針對部分干部反映的信息不對稱、溝通不暢的問題,辦主要負責人在全辦大會上主動通報了前一階段在服務審計一線、幫助解決困難方面有關部門所作的努力,耐心解釋了政策出臺的初衷和政策界限,并明確表態(tài)只要是政策法規(guī)允許內的職工合法權益,辦黨組都堅決支持,化解了部分職工疑慮,取得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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