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審計工作與教育實踐活動齊頭并進,審計署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嚴格要求,精心籌劃,將審計工作與教育實踐活動同時部署,根據審計人員安排情況,以審計組為單位,在審計一線及時成立了多個臨時黨支部,明確臨時黨支部為審計一線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的責任主體,并要求辦領導要深入審計現場聽取意見、查找不足;各審計組要采取工余時間、審計間隙等進行學習討論;將教育實踐活動和審計業(yè)務進行“腦筋互換”、相互啟發(fā),做到有機結合和雙向促進,確保做到“兩不誤、兩促進”。
為確保教育實踐活動聚焦“四風”問題,方向不偏、內容不散,該辦要求各臨時黨支部要緊緊圍繞審計工作中心,教育引導黨員、干部認真抓好工作落實,以審計工作的優(yōu)異成果檢驗教育實踐活動的實際效果,針對“四風”問題,做到四個“增強”、四個“倡導”:一是克服形式主義問題,增強大局意識,倡導全體審計人員以全辦大局和審計工作為重,戰(zhàn)勝困難、再接再勵;二是克服官僚主義問題,增強群眾觀點,倡導開展審計工作中,要注意做好涉及的群眾工作,堅持文明審計;三是克服享樂主義,增強主動性和緊迫感,倡導吃苦耐勞、勇于創(chuàng)新的精神,千方百計地解決審計中的困難和問題,做到向前趕、不等靠;四是克服奢靡之風,增強節(jié)約意識,倡導在審計外勤經費管理方面,精打細算,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必要工作條件做到勤儉節(jié)約,力爭低耗環(huán)保,以自身行動加強作風建設,推動教育實踐活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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