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 題:懲治腐敗力度決不減弱,零容忍態(tài)度決不改變--2017年法院檢察院反腐六大看點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陳尚營、楊維漢、杰文津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12日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指出,2016年人民法院依法審理郭伯雄、令計劃、蘇榮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在審判白恩培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中首次適用終身監(jiān)禁。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指出,2016年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職務犯罪47650人,其中原縣處級干部2882人、原廳局級干部446人。依法對王珉等21名原省部級干部立案偵查,對令計劃、蘇榮、白恩培等48名原省部級以上干部提起公訴。
目前,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tài)勢已經形成。進入2017年,仍將保持反腐高壓態(tài)勢,堅持懲治腐敗力度決不減弱,零容忍態(tài)度決不改變。“新華視點”記者采訪兩會代表委員和專家,梳理今年兩院反腐倡廉的六大看點。
看點一:國家監(jiān)察體制改革
【背景】最高檢工作報告指出,2017年要指導試點地區(qū)檢察機關配合做好職能、機構、人員轉隸工作,建立檢察機關與監(jiān)察委員會的協(xié)調銜接機制,在反腐敗斗爭中繼續(xù)發(fā)揮積極作用。非試點地區(qū)檢察機關要毫不放松抓好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最高法工作報告提出,支持配合國家監(jiān)察體制改革試點。
【解讀】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發(fā)布會上,大會發(fā)言人傅瑩說,把行政監(jiān)察法修改為國家監(jiān)察法的工作已經開始,今年應該可以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國家監(jiān)察體制改革是重大政治改革,是黨中央領導下推進反腐敗制度建設的一個大動作,北京、山西、浙江三地試點要為改革探索積累經驗,同時國家監(jiān)察法修訂將為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看點二:懲治和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
【背景】最高法工作報告提出,2016年為脫貧攻堅提供司法服務,堅決懲處貪污、挪用扶貧資金等犯罪,審結相關案件1.5萬件。
最高檢工作報告提出,2016年,針對一些地方虛報冒領扶貧資金等問題,與國務院扶貧辦共同推廣“甘肅經驗”,開展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查辦相關職務犯罪1892人,同比增長102.8%。2017年繼續(xù)集中懲治和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與國家發(fā)改委、國務院扶貧辦共同對“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重點工程項目開展預防監(jiān)督,實行掛牌督辦。
【解讀】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監(jiān)察廳副廳長蔣厚琳表示,今年把查處扶貧領域的腐敗問題作為工作重點,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增強群眾對反腐敗工作的“獲得感”。對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應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件要加大通報曝光力度。
看點三:深入開展海外追逃
【背景】最高檢工作報告指出,2016年,織密“獵狐”天網,已從37個國家和地區(qū)遣返、勸返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64人,其中包括楊秀珠等“百名紅通人員”27人。2017年深入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工作。
最高法工作報告指出,2016年積極參與海外追逃追贓工作,依法審理“紅色通緝令”人員李華波貪污、閆永明職務侵占等案件,對外逃腐敗分子雖遠必懲,讓其難逃法網。
【解讀】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認為,2017年海外追逃工作將進一步加強國際合作。海外不是法外,避罪沒有天堂。司法機關將聯(lián)合有關部門繼續(xù)用法律的手段開展追逃工作,構建追逃追贓一盤棋的工作格局。
看點四:查處小官大貪等群眾身邊的腐敗
【背景】最高檢工作報告指出,2016年,在征地拆遷、社會保障、涉農資金管理等民生領域查辦“蠅貪”17410人;2017年嚴肅查辦群眾身邊的“小官大貪”。
【解讀】全國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副主委郭乃碩表示,“小官大貪”多發(fā)于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領域,直接侵害百姓切身利益,應以更嚴格的懲治體系、更完善的發(fā)現(xiàn)機制,加強線索摸排和部門銜接,徹底根除一些基層官員的僥幸心態(tài),讓侵害百姓利益的腐敗行為無處遁形。
看點五:查處貪污賄賂、拉票賄選
【背景】最高檢工作報告顯示,2017年,重點查處權力尋租、利益輸送、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等貪污賄賂犯罪。
【解讀】多位代表委員表示,檢察機關應與監(jiān)察機關實現(xiàn)無縫配合,以制度化、常態(tài)化的強勁打擊,使權力尋租、買官賣官等腐敗行為無處遁形,使真正忠誠、干凈、擔當的好干部能夠選出來、任好職。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認為,依紀依法徹查和處理遼寧拉票賄選案,維護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權威和尊嚴,維護了社會主義法治的權威和尊嚴。絕不允許把權錢交易那一套帶到選舉中來,絕不允許以任何形式破壞社會主義民主法治。
看點六:整治為官不為、為官亂為
【背景】最高檢工作報告提出,2016年,查辦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瀆職侵權犯罪11916人,推動治理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2017年,重點查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失職瀆職犯罪。
【解讀】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廣州市律師協(xié)會名譽會長陳舒表示,權力任性不僅是亂作為,也包括不作為,要監(jiān)督好權力運行。
全國人大代表葉新華表示,破解官員“不作為”和行政效能低下問題,需要在依法行政基礎上,對基層公職人員履職要完善既有約束又有激勵的考核評價體系,以及合理的容錯糾錯機制,為愿干事、干實事、多干事的人解除后顧之憂,方便百姓辦事,提高行政效率。(參與采寫記者:李勁峰、烏夢達、劉碩、姜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