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審計署駐西安特派員辦事處以駐地相關部門組織轄區(qū)內單位開展“六五”普法中期檢查驗收工作為契機,認真開展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自查工作。
為了做好此次自查工作,該辦制定了《審計署西安特派辦“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實施方案》,自查工作由該辦“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由該辦“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本次自查工作主要檢查普法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法律知識培訓與考試、法制宣傳、普法經費、法制安全、普法檢查與總結、普法獎懲等八個方面二十四個指標的工作開展情況和工作質量。
通過自查,該辦系統(tǒng)總結了自2011年“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開展以來的經驗和好的做法與措施,總結了“六五”以來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是:審計人員的質量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和依法審計意識進一步增強;審計質量進一步提高,沒有發(fā)生因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者政府裁決導致撤銷或者變更審計決定,以及被追究審計質量責任的情況;審計成果有了明顯的提高。同時,通過自查,該辦也排查和掃除了普法工作的盲點,查找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薄弱點,主要是:兩級復核工作還執(zhí)行不到位;審計質量控制各環(huán)節(jié)基礎工作標準有些偏低等。
本次自查工作督促和激勵了該辦職工普法工作的積極性,為該辦后續(xù)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李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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