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審計署駐重慶特派員辦事處通過六項措施加強審計組內質量控制,進一步確保審計工作質量。 一是開展“查風險、立承諾”活動。在認真學習審計質量崗位責任追究辦法等制度的基礎上,組織審計人員比照崗位責任查找質量控制風險點,通過風險提示加強警示教育,并根據審計項目開展過程中的崗位角色填寫質量控制承諾書,提高質量控制的主觀重視程度。 二是審前合理分工,明確崗位職責。審前根據審計組各人的工作經歷、專業(yè)背景、審計特長等劃分工作任務,明確每名審計人員承擔的職責,確保審計人員有足夠的勝任能力完成相應的審計事項,防范審計風險。 三是采取規(guī)定的審計步驟和方法保證審計事項有效落實。在對被審計單位或者重點事項進行全面、充分調查的基礎上,按照審計工作方案要求編寫審計實施方案。審計中按照審前分工將實施方案落實到每個審計小組直至每名審計人員,確?!耙?guī)定動作”按時完成,防止現場審計工作偏離審計目標。 四是定期召開審中碰頭會,實時掌握各審計小組工作進展以及發(fā)現的重大問題。對發(fā)現的重大問題線索迅速組織人員進行研究、突破,并及時上報辦領導和主管業(yè)務司局,防范重大問題未被查出的風險。 五是健全審計組和處室審核制度。建立審計項目現場多級審核制度,由審計小組組長負責審核審計事項的客觀性和取證資料的充分性,主審負責審核審計底稿和定性的準確性,審計現場負責人審核審計報告等文書表達的準確性。 六是加強外聘人員管理。嚴格審核外聘人員資格,并在簽訂雇傭合同時約定廉政、回避等條款,規(guī)定外聘人員的取證結果須由辦內審計干部審核,確保真實、準確,防范審計質量風險。(陳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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