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辦召開處級領導干部教育培訓會,并對處級領導干部提出五點要求:
一是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處級領導干部要在其位、謀其政、盡其責,要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要做到恪盡職守,身先士卒,對組織忠誠,對工作熱愛,對群眾依靠,能夠創(chuàng)造性地發(fā)揮審計“免疫系統(tǒng)”功能。
二是找準自己的定位。處級領導干部在特派辦中發(fā)揮著承上啟下的橋梁、紐帶作用,在哈爾濱辦力爭做出特色,爭創(chuàng)一流特派辦的過程中,要找好崗位的定位,熟悉崗位發(fā)展需要,能夠思路明確,措施有力地落實署辦兩級領導的工作安排。
三是努力提高綜合素質(zhì)。處級領導干部的首要任務是帶好隊伍,有效克服本處室的“慵懶散、嬌驕暮”現(xiàn)象,落實辦黨組“一個都不能少”和“不誤人子弟”的隊伍建設理念。其次是要不斷提升業(yè)務能力、宏觀分析能力、溝通協(xié)調(diào)能力和學習能力,將學習作為個人和整個團隊提升研究能力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
四是養(yǎng)成開闊的胸襟。處級領導干部要胸懷坦蕩,以誠待人,對上級要尊重,對下級要愛護,對同級要包容。在工作中要坦誠相見,襟懷坦白,能夠站在全局角度考慮問題,學會與對方換位思考。
五是堅守道德,廉潔自律。要堅守職業(yè)操守和道德底線,嚴格遵守“八不準”審計紀律,按規(guī)矩辦事,做到警鐘長鳴,永遠不觸碰廉政的高壓線,并且堅持言傳身教,帶頭抵制各種誘惑,發(fā)揮廉潔自律的榜樣作用。(畢晨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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