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順利完成了2010年度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經審計署批準,這次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共設6個副處級領導崗位、2個正處級非領導崗位和4個副處級非領導崗位,其中副處級領導崗位通過競爭上崗的方式產生。通過自愿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述職演講、民主測評(推薦)、面試、確定考察人選和組織考察、任職公示、決定任免等9個步驟和環(huán)節(jié),12名干部從23名干部中脫穎而出,對緩解上海辦處級干部隊伍青黃不接的狀況起到了積極作用。
第一,領導重視,部門配合。在辦黨組的高度重視下,上海辦成立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事機構設在人事教育處,黨委、紀檢等部門給予了密切的配合,確保了此項工作的圓滿進行。
第二,群眾監(jiān)督,全程公開。對于報名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和考察人選的確定,該辦采取了公告的辦法,以便于接受群眾監(jiān)督;筆試委托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命題、監(jiān)考和閱卷;民主測評(推薦)環(huán)節(jié),監(jiān)票人和計票人由法規(guī)處、人事教育處和機關黨委分別派員擔任;上海辦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選拔任用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
第三,量化評分,公平公正。此次選拔任用工作,采取量化評分的辦法,綜合成績滿分100分。競爭副處領導崗位的筆試成績權重20%、民主測評分數權重20%、面試成績權重20%、黨組成員綜合評分占40%。參加處級非領導崗位選拔任用的民主推薦得分即為最后綜合成績。民主測評(推薦)環(huán)節(jié),辦黨組成員民主測評占30%,處級及以下干部民主測評占40%,所在處室民主測評占30%。此次選拔任用工作中,13名考察人選和12名擬任職人選,均是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得以確定,得到了群眾的贊揚和肯定。
選拔任用過程中,該辦對處級實職干部和虛職干部的選拔堅持不同標準,不搞“一刀切”。(馬亞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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