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北省宜昌市審計局堅持運用多種措施強化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不斷降低投資成本,有效提高投資效益。針對投資建設領域存在高估冒算、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以及工程變更隨意簽證等普遍性問題,該局采取相應措施,進一步深化政府投資體制改革,規(guī)范投資建設市場秩序,提高政府投資管理水平,促進政府投資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最大化。 一是擴大工程項目審計監(jiān)督覆蓋面。依法獨立對全部國有投資或融資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jiān)督,實現投資項目審計“全覆蓋”。將與政府投資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采購、供貨、社會中介等單位都納入審計監(jiān)督全覆蓋的范圍。同時為了降低投資成本,同時為規(guī)范建筑市場秩序、遏制工程造價高估冒算、減少財政支出,該局從去年開始把全市凡財政性資金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全部列入審計監(jiān)督的范圍,從而基本實現了工程項目全覆蓋審計的目標。 二是強化工程項目的全過程審計監(jiān)督。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計監(jiān)督。包括前期準備的審計、預算及招標標底控制價格審計,現場跟蹤審計,工程結算審計、決算審計及項目效益審計。堅持“突出重點、量力而行、明確責任、防范風險”的原則,每年選擇一批政府投資項目,抓住重點環(huán)節(jié)、關鍵時點和重點內容,分階段、有重點的對項目建設和管理情況實施跟蹤審計。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制度。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前必須經過審計。未經審計的建設項目,不得辦理工程價款的最終結算和竣工驗收手續(xù)。 三是創(chuàng)新建設項目管理運行機制。在繼續(xù)嚴格落實項目建設“五制”的基礎上,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創(chuàng)新建設項目管理運行機制,進一步規(guī)范工程招投標活動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及各方主體的行為。制定政府投資項目責任追究辦法,明確建設、代建、施工、設計、監(jiān)理、立項、質量檢驗、造價預算和決算等單位的責任,并實行責任追究。對不遵守法律法規(guī)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不斷規(guī)范招標投標運作,遏制圍標串標和低于成本價搶標為重點,對技術含量低、性能標準易比較、價格可以作為評標時惟一考慮因素的原材料采購等招標,實行“最低價中標法”;對技術含量高、施工難度大、工期要求緊的工程項目招標,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和“合理低價中標”。 四是切實提高政府投資效益。探索建立以工程投資項目績效為核心的投資審計模式。以政府投資項目概(預)算的執(zhí)行情況和決算的真實與合法為基礎,充分利用跟蹤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成果,通過對其運行效果、發(fā)揮的作用及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huán)境效益進行全面、系統、客觀的綜合分析,評價項目預期的目標是否達到,找到項目決策、建設和運營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形成原因,明確相關責任方應當承擔的責任,促進有關部門和建設單位糾正項目建設中存在的違法違規(guī)問題,加強資金和項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資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完善政策法規(guī)。(齊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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