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對口支援新疆博州有關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對口支援西藏山南地區(qū)發(fā)展規(guī)劃》的要求,湖北省審計廳近日迅速召開會議,組織相關人員學習領會通知和規(guī)劃精神,按照職責分工,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審計廳對口援博實施方案》和《湖北省審計廳對口援藏實施方案》,對援疆援藏項目和資金監(jiān)督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 該廳黨組強調,搞好援疆援藏項目和資金的審計監(jiān)督,對于促進全省做好對口支援新疆博州和西藏山南工作,促進新疆和西藏的發(fā)展和穩(wěn)定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要求相關部門和審計人員從講政治的高度,切實擔負起援疆援藏項目和資金的監(jiān)督任務。通過加強對援疆援藏項目和資金的監(jiān)督,促進相關部門、單位加強援助資金管理,確保資金投向符合政策規(guī)定,促進提高援疆援藏資金的使用效率以及援疆援藏項目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確保陽光援建、廉潔援建、高效援建。 這次對援疆援藏項目和資金審計重點是圍繞項目立項、資金撥付、資金管理、招標投標、合同管理、工程質量、造價結算等關鍵環(huán)節(jié),檢查項目真實、合法和績效情況,促進維護項目資金安全、質量安全、人員安全。采取的主要方式是建立跟蹤、必審、績效等三項審計制度,對援疆援藏項目和資金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對所有援疆援藏項目和資金全部納入審計監(jiān)督范圍。未經審計,不得辦理工程造價結算、項目竣工結算報批、產權登記移交手續(xù),同時對援疆援藏項目建設管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huán)境效益情況進行績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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