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廣西崇左市扶綏縣審計局對某國有企業(yè)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工作中積極發(fā)揮“審、幫、促”作用,幫助該企業(yè)收回被拖欠多年的國有資產轉讓款43.6萬元,審計整改成效顯著,避免了國家經濟損失。 該國有企業(yè)原是中型黃麻紡織品企業(yè),由于經營不善,連年虧損,已于1998年全面停產,除13個留守人員外,其余職工全部下崗,工廠原有的機器設備、廠房及閑置土地等作轉讓或出租處理,以安置下崗職工及留守人員的日常管理費用。經審計,發(fā)現該企業(yè)有兩筆國有資產轉讓款共計43.6萬元被拖欠多年,難以收回,存在潛在的損失隱患。一是機械設備轉讓款24.9萬元。2005年5月,該企業(yè)將其在某天然纖維制品有限公司的股權款30萬元和投入的機械設備款24.9萬元轉讓給該公司,按照合同規(guī)定,所有的款項應于2006年12月20日前支付完畢,但至2009年底,該公司還欠機械設備款24.9萬元尚未支付。二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款18.7萬元。2004年1月,該企業(yè)將其擁有的6.046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上述公司,按照合同規(guī)定,轉讓總價款為18.7萬元,但至2009年底該公司尚未支付。幾年來,有關單位雖對這些款項進行過多次催收,但一直未果。審計后,扶綏縣審計局依法作出審計報告,提出盡快追收國有資產轉讓款的審計建議,并對該公司領導進行政策、法律宣傳,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積極指導和督促整改,該公司終于今年6月上旬將所欠款項43.6萬元悉數歸還該企業(yè)。(甘雪花、桂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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