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降低審計工作風險,河北省涉縣審計局經過充分的醞釀、研究、討論、征求意見等,制定了《經濟責任審計操作細則》。該細則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從立項、審前調查、實施方案、進點會、現場審計、起草報告、交換意見、出具決定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都作了明確的規(guī)定,進一步明晰了審計人員的責任和義務,規(guī)范了審計工作程序,對審計評價作了原則性的要求,具有很強的通用性、可操作性和創(chuàng)新性,使該縣經濟責任審計在促進領導干部全面履責、廉潔自律,健全完善領導干部監(jiān)督管理機制等方面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越來越受到縣委、縣政府領導的重視。其主要特點及效果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強調了“四個三”。即開好“三個會議”(審計進點會、報告征求意見會、問題整改情況反饋會),實現“三個結合”(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預算執(zhí)行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其他財務收支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把握“三個環(huán)節(jié)”(審計方案制定環(huán)節(jié)、項目實施環(huán)節(jié)、報告質量環(huán)節(jié)),堅持“三個原則”(審計范圍與審計評價一致、審計評價客觀公正、突出審計重點三原則)。
注重了三公示。即審前張貼審計公示和廉政公示,審中公示監(jiān)督電話和舉報電話,審后公示審計紀律執(zhí)行情況和整改情況。最大限度和范圍地監(jiān)督審計人員工作,保證審計質量和效率,維護審計形象。
體現了“三探索”。即不斷探索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逐步規(guī)范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和評價內容,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不斷探索經濟責任審計新方法,提倡使用先進的審計技術和方法;不斷探索經濟責任審計成果利用轉化新途徑,通過召開經濟責任審計座談會、審計結果內部通報會、請被審計領導干部談體會等形式,逐步提高領導干部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認同度,為組織部門正確使用和評價干部提供參考依據。
制定實施細則以來,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被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批示的數量較往年有大幅度的提升,向紀檢、檢察部門移送案件線索明顯增多,查糾的問題金額逐年攀升,審計整改的效果大大好于往年,審計決定執(zhí)行率達到了97%以上,審計的關注度較以前大大提高,實現了審計質量與效率的雙豐收,為加強干部監(jiān)督管理發(fā)揮了更加積極的作用。(李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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