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在浙江省溫州市召開的市本級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整改情況反映問題整改工作會議上,溫州市常務副市長陳浩出席會議并作講話。
陳浩強調(diào),對審計工作報告中涉及的有關問題,相關部門單位必須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認真整改,審計部門要抓好督辦,務必限期整改到位。一要切實把整改責任擔起來。各有關單位要把加強審計整改工作作為強化審計監(jiān)督、嚴肅財經(jīng)紀律的重要手段,以講政治的高度,切實加大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的整改工作力度。被審計單位要積極配合審計部門做好整改工作,“一把手”要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負總責、親自管、親自抓,帶頭抓好查糾整改工作,促進面上整改工作的順利進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審計整改的指導和整改情況的回訪,指導并督促整改到位,確保審計整改工作取得實效。二要認真把整改工作抓起來。各相關部門單位對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要迅速制訂整改方案,逐項逐條抓整改,不折不扣抓落實,按時保質(zhì)保量整改到位。同時,審計部門對報告中涉及的問題,要緊盯整改進度,督促抓好整改,確保全部整改到位。對整改責任心不強、整改工作不力、整改效果不好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要進行通報批評和追究責任。三要及時把長效機制建起來。審計工作是手段,通過整改提高來促進工作才是目的。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各部門單位要從問題入手,既要認真整改,又要分析原因,建立長效機制。特別是對規(guī)范專項資金、重大投資、國企國資、民生資金的管理,以及完善預算管理、政府債務、政府采購等機制,加強對領導干部權力運行的監(jiān)督,要形成有力的監(jiān)管機制,相關部門要根據(jù)新形勢變化,對原先一些不合時宜的規(guī)章制度要及時進行修訂完善,進一步促進各項工作管理規(guī)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劉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