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23日訊 記者郄建榮 “今年的審計報告再次恢復了點名,同時,首次發(fā)布有關案件情況公告。”今天,審計署辦公廳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這樣評價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所作的《國務院關于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同 時,還公告了2008年來已結案的36起典型案件和事項?!边@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審計署再次恢復了對問題單位的點名。 據(jù)了解,去年的審計報告由于沒有“點名”而飽受爭議。對此,這位負責人解釋說,點名不點名其實是要根據(jù)審計公告的內容來定?!氨热?,如果發(fā)布的是審計結果公告,力度就會大一些,也會點一些問題單位的名。但是,如果發(fā)布的是審計調查報告,就不一定點名。”這位負責人說,審計調查報告主要是給決策者提供參考。 “今年,審計工作報告在形式和內容上都有了很大變化?!边@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從形式上看,經國務院批準,今年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審計工作報告的同時,審計署還提交了已公告的21個單項審計結果、今年審計的56個中央部門單位2009年度預算執(zhí)行審計結果(公告稿)和2008年來已結案的審計署移送的部分典型案件等3個附件。 她表示,這次還同時公告了2008年來已結案的36起典型案件和事項,“這是審計署第一次發(fā)布有關案件情況的公告。這里面既有一些社會影響大、造成巨大損失的大案要案,也有一些情節(jié)惡劣、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guī)事項。”(摘自6月24日《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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