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湖北省政府提出用6年時間解決全省1999萬人飲水安全問題的目標,強化農村飲水安全建設資金管理,促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湖北省審計廳今年組織對全省28個縣(市)農村飲水安全專項資金進行審計,積極服務新農村建設。
這次審計的對象為28個縣(市)分配、管理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資金的飲水安全主管部門、發(fā)展改革局、財政局等部門和單位,接受、使用上述資金或負責項目實施的行業(yè)主管部門、用款單位及施工單位、企業(yè)、鄉(xiāng)鎮(zhèn)、村組和農戶。審計的范圍主要是近兩年管理、使用的飲水安全項目建設資金及實施的飲水建設項目,包括各級財政投入的資金、自籌資金和其他資金。
省審計廳要求,審計要重點把握四個環(huán)節(jié):一是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立項和計劃落實環(huán)節(jié),重點審查項目立項依據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規(guī),是否符合規(guī)劃和投入政策要求,有無資金平均分配、投資分散、重點不突出、投向不合理以及虛報、重報項目套取建設項目資金的問題;二是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資金籌集、分配、撥付和管理環(huán)節(jié),在全面核實年度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和資金計劃執(zhí)行,充分掌握審計年度范圍內的資金到位、下撥、管理情況的基礎上,突出對重點項目、重點村的審計;三是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資金使用環(huán)節(jié),在嚴肅查處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擠占挪用、貪污私分、損失浪費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同時,加強對資金使用、項目實施與管理審查的分析評價,注重揭示農村飲水安全資金管理和項目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促進完善資金和項目管理機制;四是農村飲水安全項目投產使用后效果評價環(huán)節(jié),重點審計和調查項目建成投產后,其供水能力、供水質量、取水點的方便程度和供水設施入戶、水價、水量等,通過數據定性、定量分析項目實施后給農村帶來的改變和農民得到的實惠。
省審計廳強調,農村飲水安全審計關系到廣大農民朋友的切身利益,全省審計機關必須認真組織,切實加大審計調查和綜合分析的力度,要廣泛收集審計對象或項目有關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了解內部管理運行和內部控制制度情況以及項目計劃、預算標準、定額等技術經濟指標,通過走訪、調查、現場核查、賬實核對等方式,全面深入地審查項目投資、項目建設、項目管理、項目效益效果及有關農村飲水安全政策落實情況,客觀真實地反映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guī)性、效益和效果性,確保這項審計取得實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