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12月8日下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fā)《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配套文件,對未來審計工作制度的完善、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jiān)督權做出部署和安排,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審計監(jiān)督體制。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次改革對審計內容、審計頻率等部分細則進行了首次明確,并將從多個方面完善中國審計制度。
審計署黨組成員、法規(guī)司司長劉正均表示,在審計干部管理、經費的保障,審計人員的準入、審計的技術方法、審計結果的運用等方面,都做了比較大的改革(完善)。主要還是為了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jiān)督權,更好地發(fā)揮審計在保障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
公共資金、資產、資源審計全覆蓋
這次審計制度改革明確提出要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全覆蓋。尤其是國有資源審計,是首次被單獨列出。
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審計主要針對管理、分配這三項的部門和單位,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審計,則針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yè)領導人員,也被稱作“一把手”審計。
審計署人教司巡視員兼副司長劉小麗介紹,這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基本建設,包括一些基礎設施,還有一些環(huán)境資源還有農業(yè)專項等,“以往我們有都在做,這次框架意見要求要全覆蓋。”
劉正均表示,全覆蓋是有重點的,不是對所有的領域所有的項目按照同一個尺度去審,它是在整合(各級)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把握各領域管理狀況的基礎上,來確定重點的審計領域,關注重點問題。
同時,在此次改革中,國有資源的審計作為三大項之一被單獨列出,并要求審計機關對于土地、礦藏、水域、森林、草原、海域等國有自然資源,特許經營權、排污權等國有無形資產,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其他資源進行審計,尤其是資源開發(fā)利用和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情況,都將被納入審計范疇。
劉小麗說:(以前)一般我們都把它納入到專項審計里去,“比如說農業(yè)的專項、環(huán)保的,資源礦產這些等等,土地這都是屬于專項審計。”她認為以后范圍會越來越大,重點會越來越突出。
黨政同責,整改情況納入考核
除了明確審計對象,這次審計制度改革對工作的具體落實情況也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未來,審計機關將在一定周期內保證對審計對象的審計頻率,并針對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資項目、重點資金和重大突發(fā)事件等開展跟蹤審計,黨政一把手要同時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堅持黨政同責。
改革意見提出,審計機關對重點部門、單位要每年審計,其他審計對象1個周期內至少審計1次,對重點地區(qū)、部門、單位以及關鍵崗位的領導干部任期內至少審計1次。對于黨政“一把手”將進行同時審計。
審計機關要依法對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央和地方各級黨政工作部門、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等單位的黨委(黨組、黨工委)和行政正職領導干部(包括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職領導干部),國有法定代表人、以及實際行使相應職權的企業(yè)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
劉正均介紹:“過去我們主要是對政府的主要領導同志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黨委主要負責同志,經濟責任審計相對開展的較少。”
劉小麗認為,就地方而言有時候好多工作是黨政一把手共同決策的,尤其是貫徹落實國家宏觀經濟政策方面的一些東西;還有一些重大投資方面的問題,可能有些都是省委做出的決定,所以現在黨政一起審這個就比較好。
改革提出,進一步健全法定審計職責的保障機制,同時加強審計結果運用。審計監(jiān)督將與干部管理、紀律檢查、追責問責結合。未來,對于審計查出的問題以及整改情況,也將成為干部升遷的重要依據。
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吳江進一步解釋說,“在這個過程當中,當然不是說有了問題以后路就一定堵死了,重要的是你是不是改正了。”
劉正均介紹,把審計結果及其整改情況作為領導干部考核任免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從2015年開始,已經有了一個實質性的突破,就是對省委書記和省長開展同步審計。
整合地方審計力量,形成獨立監(jiān)督體系
在此次改革中,審計全覆蓋這一新任務的提出,進一步增加了審計的工作量。而為了更好地實現審計全覆蓋,我國審計體系將重新整合審計力量,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作用,尤其是增強省級以下審計監(jiān)督的獨立性。
目前,我國地方審計機關的主要負責人,均由同級別地方政府進行任免,這使得地方審計監(jiān)督工作難以開展。
德州市德城區(qū)審計局劉軍介紹,過去的體制有一種派生權力去監(jiān)督原權力現象,“我的權力是政府授予我的,那么你讓我派生的權力去監(jiān)督原權力,非常尷尬。”吳江更加簡明的闡述這種情況:“人是我任命的,錢是我給的,物是我給的,然后你還來監(jiān)督我。”
針對這一問題,未來地方審計機關的審計人員、經費預算、資產等均由省級審計機關統一管理,審計計劃、審計資源、審計業(yè)務等由省級統籌和管理,重大事項要向上報告,形成獨立的監(jiān)督體系。
山東省審計廳廳長馬青山認為,統管之后發(fā)生了變化,班子、隊伍、財務都上收管理,對于增強基層的工作執(zhí)法的獨立性、權威性,會是一個很大的促進、一個改觀。
被審計單位須全權提供數據信息
除了對于審計內容、審計人員管理等方面的明確之外,此次改革中同時提出,審計體系將逐步引入新的工作方法,未來,大數據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將成為中國審計體系的“新鮮血液”。
對于傳統審計工作來說,查賬和實地走訪占據了審計人員大部分的工作時間,尤其是對于審計相關資料的收集,往往面臨巨大困難。
廣東省審計廳廳長何麗娟介紹過去在這些方面遇到的情況是,有些人是有意阻撓不給資料給你,或者有意阻撓不把知情的人給你。
而此次審計制度改革,不僅針對被審計單位的類似阻撓行為,進行了定性,同時專門要求被審計單位,全權向審計機關提供電子數據信息和技術文檔,以構建國家審計數據系統和數字化審計平臺,為將來實現全國實時審計監(jiān)督做準備。
劉小麗介紹,現在專門成立了一個數據(審計)司,包括各個業(yè)務口,比如金融、企業(yè)、投資、財政等等方面,專門做數據收集,建立大數據庫。劉正均認為實行這個數據集中以后,運用大數據審計平臺,可以很快地向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分析,查處存在的主要問題。
此外,針對目前審計全覆蓋面臨的人員缺口,未來我國審計系統,還將采取購買社會審計資源的形式,更好地實現審計監(jiān)督作用。
審計制度改革主要任務:
1.實行審計全覆蓋
2.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
3.探索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
4.推進審計職業(yè)化建設
5.加強審計隊伍思想和作風建設
6.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審計職責保障機制
7.完善審計結果運用機制
8.加強對審計機關的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