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心
一個縣一年有10位局長、副局長提出改任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發(fā)改局長、財政局長等實權人物也申請“實改虛”……4月12日媒體揭示的這一基層官場新現(xiàn)象,著實令人擔憂。這種種怪象,反映的正是目前一些基層地方,在干部隊伍中悄然彌漫的懈怠之風。
干部任職“避實就虛”,原因比較復雜。首先是在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下,以前超發(fā)獎金、超配職數(shù)等干部激勵手段不再可行,有的干部深感缺少“抓手”,工作不好推動,壓力日增。其次由于權力受到監(jiān)督,風險成倍增加,一般不敢伸手,當官不再有“油水可撈”。還有一些官員,因為以往跑項目、搞接待過程中,難免有些合舊例不符新規(guī)的“隱疾”,擔心不能平安落地,不如及早退位,不是矛盾焦點,就不會總有人盯著。
既然大家都拿正常工資,干虛職待遇不少,還輕松無壓力,何樂而不為?因此有些官員,尤其是年齡稍長、升職無望的官員,難免“萌生退意”。盼望從風險和壓力大的實職,改任清閑但待遇不少的虛職,就成為一些基層干部們的官場心態(tài),
這種現(xiàn)象和心態(tài),一旦形成風氣,地方工作就將陷入“干部懈怠”困境。表面上看,有幾個人不想干了,沒有什么大不了,哪里都不缺當官的,頂多換個人了事。但在這看似個別的“辭了局長干科員”現(xiàn)象背后,就是“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方案中指出的突出問題中的一種:精神不振。有些人不吃不喝不拿,但就是不干!這給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所造成的危害,某種程度上不亞于貪污腐敗。
筆者就曾了解到這樣一件事。一外地公司到某縣做供氣工程,投資幾千萬。工程完工后,按以往慣例,都要按一定提成比例,打點縣主要領導,就可以順利要出工程款,投資到另一個縣再干。公司照樣有利潤,事情還容易做成。然而現(xiàn)在縣主要領導不敢要提成,工程款也遲遲不付。這家公司既不敢打官司,怕“壞了名聲”,無法在該地區(qū)其他縣承接工程。同時得不到工程款,下一家工程也無法開工,只能到處找關系尋門路,想辦法要錢,陷入空耗。
其實不但基層如此,國家有關部門又何嘗沒有“干部懈怠”現(xiàn)象?近幾天報道正熱的商標局因“缺紙”、7個月未發(fā)一張商標證事件,雖然暫未確認是否有腐敗原因,但因缺紙而長達半年多不發(fā)一張證,實在過于蹊蹺。這就像開餐廳不賣飯菜,開旅館不提供住宿一樣,一時半會兒因缺貨或客滿可以理解,長時間開門不營業(yè),那肯定就是出大問題了。相信如果有關部門肯認真調查,按時間順序,詳細公布采購部門走的是怎樣的流程,究竟卡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為什么媒體一曝光所有關卡就全亮綠燈,馬上就能發(fā)證,也不難發(fā)現(xiàn)“干部懈怠”的確證,甚至包括以往流程中,與腐敗有關的蛛絲馬跡。
目前,深化改革的任務極其繁重,拉動經(jīng)濟增長的壓力空前巨大,“十三五”規(guī)劃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xiàn)時限也為時不遠。怎樣著力解決干部不作為問題,擺脫“干部懈怠”困境,是一項迫在眉睫、亟需破解的棘手課題。怎樣破解?退回到以前的老路數(shù)、老辦法上去,肯定不可取,公眾也不答應,還是要想點新招數(shù)。至少在基層地方,面對“辭了局長干科員”現(xiàn)象,不妨嘗試改變一下干部選拔任用方式和虛職干部的管理考核方式。
除了個別特殊崗位,一般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崗位出缺,初選可以用符合資格標準的干部自我推薦方式,不主動報名、毛遂自薦的一律不予考慮。然后是嚴格執(zhí)行“逢提必查”規(guī)定。最后才是組織考察。這樣可以保證想干事有擔當又自身干凈不怕查的人脫穎而出。再通過對其經(jīng)歷和才能、業(yè)績的考察,確保其也有能力干事。同時明確相關制度界限,建立容錯機制,既保護干部,又保護干部工作積極性。對那些“實轉虛”的干部,讓新任干部去進行日常管理、考核和調動積極性,很難落實。這些人當中,不少人年富力強,經(jīng)驗豐富,可以考慮用項目負責制的辦法,將一些能夠分解、相對獨立、成效易于考核的工作,“打包”委托他們獨立或帶人去做,一方面方便上級部門的管理考核,另一方面也避免他們提前進入“養(yǎng)老”狀態(tài),給部門單位工作帶來消極影響,加劇“干部懈怠”現(xiàn)象的惡化與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