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報告:10億扶貧資金未用于扶貧。從今年審計情況看,中央預算執(zhí)行總體情況較好,但一些領域仍存在違紀違法和管理不規(guī)范問題。”6月29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作了“2015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通過抽查17個省的40個縣,審計署對扶貧資金進行了重點審計。結果顯示,有8.7億元扶貧資金閑置或損失浪費,有1.51億元扶貧資金被虛報冒領或違規(guī)使用。(6月29日中國經濟網)
10億扶貧資金未用于扶貧,公眾第一時間生出的疑問,無疑就是這些錢到底去哪兒了。審計報告顯示,主要是兩種情況,一是閑置或損失浪費,二是虛報冒領或違規(guī)使用。前者涉嫌失職瀆職,后者性質更嚴重,有些單位和個人虛報冒領或騙取套取扶貧資金時,采取了偽造合同、編造到戶補貼發(fā)放表、重復申報、假發(fā)票入賬等手段,存在違規(guī)甚至違法的問題。
一邊是貧困地區(qū)和貧困人口嗷嗷待哺,一邊卻是大把的扶貧資金未能發(fā)揮應有作用,甚至成為某些人覬覦的唐僧肉,令人震驚,也令人憤怒。閑置的資金,必須立即盤活起來;冒領和挪用的,必須及時追回。另外還有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那就是究責。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當然是必須的;但違規(guī)違法者受到法律法規(guī)的嚴懲,卻是公眾最期待的。
從2003年起,國家審計署每年都會掀起強大的審計風暴,審計出的問題往往也令人觸目驚心。公眾對此充滿了期待,認為終于要對各種丑陋現象下猛藥了。但毋庸諱言,有的審計風暴卻往往是以“風暴”轟轟烈烈開始,以“和風細雨”靜悄悄地結束。某些審計出的問題,或輕描淡寫處理一下,或干脆不了了之。而公眾“審計風暴之后需要問責風暴”、“既要嚴審計,更要嚴問責”的呼聲,卻常被有意無意忽略。
那么,扶貧資金領域審計出的嚴重問題,又將如何處理呢?據悉,審計指出問題后,有關地方已追回資金1422萬元,收回閑置資金6981萬元。不知隨后還沒有進一步的責任追究?公布審計報告不是“審計風暴”的終點,“10億扶貧資金未用于扶貧”更需要“問責風暴”,讓違規(guī)違法者付出代價。“既要嚴審計,更要嚴問責”今后能否形成新常態(tài)?我們拭目以待。(喬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