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廳字〔2015〕32號)等文件有關規(guī)定和省審計廳及市審計局的要求,按照“摸清情況、揭示問題、分析原因、界定責任”的總體思路,山東省平陰縣審計局對洪范池鎮(zhèn)人民政府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項目。圖為審計人員實地查看洪范池鎮(zhèn)泉水開發(fā)、保護和利用情況。(續(xù)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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