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辦通過完善考核機制促進機關黨建工作科學規(guī)范發(fā)展
2014年以來,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通過創(chuàng)新黨支部、黨員績效考核方式和細化考核指標體系等措施,逐步健全完善機關黨建工作考核機制,不斷提高機關黨建工作考核的科學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在辦內初步形成了人人積極支持黨建、人人樂于參與黨建的良好氛圍。
明確總體目標,細化黨建考核指標
哈爾濱辦黨組高度重視機關黨建工作,明確要求黨建工作考核實現由虛向實、由憑印象向可量化、由“千人一面難以扣分”向“多做少做拉開差距”轉變。根據辦黨組的要求,該辦設計了較為系統(tǒng)明晰的黨建工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變“考核思想”為“考核行為”,使黨建考核工作簡便易行、公開透明,為正確評價各支部和黨員個人開展黨建工作提供有效依據。黨建工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包括黨支部績效考核指標系統(tǒng)和黨員績效考核指標系統(tǒng)兩個部分。在黨支部績效考核指標系統(tǒng)中設計了4個大項目、8個小項目和21條具體考核指標,在黨員績效考核指標系統(tǒng)中設計了6個主要項目和12條具體考核指標,均涵蓋了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廉政建設等黨建工作的多個方面。針對每一條具體的考核指標還給出了相應的分值和賦值說明,重點突出,簡單易懂。通過這些具體指標和賦值,各黨支部和各位黨員能夠非常清楚地明白哪些是黨建工作的“規(guī)定動作”,如定期召開“三會一課”、認真?zhèn)鬟_落實署辦黨組有關會議精神和按時提交廉政檔案等;哪些是“加分動作”,如積極參加黨建活動、開展黨建宣傳等,對規(guī)范開展機關黨建工作具有較強的指導作用。堅持與時俱進,適時調整考核內容
為了更好地發(fā)揮考核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哈爾濱辦還根據機關黨建工作需要適時調整考核內容,增減考核指標,力求考核工作與時俱進、機動靈活。2015年,該辦機關黨委根據上一年度績效考核開展情況結合機關黨建工作的最新要求,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考核指標系統(tǒng)進行了部分修訂、補充和完善,使黨支部、黨員干部的績效考核指標更明確、更具體、更貼近實際。如,圍繞該辦年度工作要點,將“深化紀律執(zhí)行年”、“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等相關內容設計成量化考核目標納入考核框架;把近期出臺的《審計署哈爾濱特派辦關于進一步加強兼職紀檢監(jiān)察員工作的規(guī)定》落實情況作為考核指標系統(tǒng)“廉政建設”部分的一項重要內容,最大限度地推動新制度貫徹落實。為保護各支部和黨員參與黨建工作的熱情,避免在日常工作外增加過多壓力,考核指標設計還適當降低了的門檻。例如,黨建宣傳文章如果未能被審計署采用,可通過在辦網站發(fā)表折算等等。加強結果應用,充分發(fā)揮導向作用
為增強考核的透明度,充分發(fā)揮考核的指導作用,哈爾濱辦在黨支部績效考核部分,采取及時統(tǒng)計分數、半年公示一次的方式開展;在黨員干部個人黨建績效考核部分,采取黨員個人自主填報、黨支部審核和機關黨委復核的“雙重審核”方式開展。不論黨支部集體還是黨員個人,不論是開展學習教育活動還是宣傳報道采納情況或是參與辦內黨建、廉政活動情況在機關黨委都有真實、準確地統(tǒng)計和記載。每半年進行一次系統(tǒng)梳理和匯總,并按照績效考核指標系統(tǒng)的賦值要求進行打分,匯總結果在全辦范圍內公示,征求每一名干部的意見,避免重復或遺漏,確??己诉^程公開透明,考核結果真實準確。在此基礎上,將黨建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評選先進黨支部和優(yōu)秀共產黨員的重要依據,改變了以往主要依靠測評投票結果評先選優(yōu)的做法,大大調動了黨員干部參與黨建工作、提升自身綜合素質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fā)了黨員干部的激情和熱情。黨員干部認真貫徹落實署、辦黨組關于黨建工作的各項部署,踴躍參與署、辦組織的各項活動,在辦內形成了人人積極支持黨建、人人樂于參與黨建的良好氛圍。(劉曉晴)【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