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武漢辦開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確保安全
2011年以來,為了加強“平安單位”建設,確保把安全穩(wěn)定工作落到實處,審計署駐武漢特派辦根據(jù)審計署及湖北省的要求,認真開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由于領導重視、機制健全、制度嚴格、措施到位、執(zhí)行得力,該辦2011年無任何安全事故發(fā)生,并獲得了“武漢市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在年度工作計劃中,該辦明確提出了綜合治理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嚴格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形成了“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重點抓、部門負責人具體抓,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該辦領導班子及時學習有關文件精神,定期研究部署綜合治理工作,聽取責任部門對綜合治理的工作匯報,聯(lián)系實際,解決問題,使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到實處,確保綜合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是加強機構建設。為了進一步強化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的作用,更好地履行綜合治理各項工作職責,新成立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由特派員擔任組長,分管辦領導擔任副組長,辦公室、人教處、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為了便于開展工作,綜合治理辦公室設在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并明確專人負責,形成了層層有人抓、有人辦的工作機制。
三是落實目標責任。該辦與審計署、武漢市公安局文保分局、珞珈山街辦事處、水生村居委會分別簽訂了《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社區(qū)消防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為了把綜合治理責任目標進一步細化,特派員還與該辦各處室負責人簽訂了《審計署武漢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以“保穩(wěn)定、保平安”為目標,要求各單位管好自己的人、財、物,全面推行綜合治理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將責任目標落實到位。
二、強化管理,完善措施。一是加強突發(fā)事件處置管理。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fā)事件,將突發(fā)事件對人員、財產(chǎn)和環(huán)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該辦建立了節(jié)假日值班制度,修訂完善了《審計署武漢特派辦機關突發(fā)事件處置預案》,成立了機關突發(fā)事件處置指揮部,負責處置突發(fā)事件的組織、指揮、協(xié)調工作。遵循“早發(fā)現(xiàn)、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督促、指導各有關部門制定、完善相關應急事件處置細則,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火災、地震等施救演習,增強了處置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能力。
二是強化內部安全管理。第一,規(guī)范辦公樓治安管理。為了確保辦公場所安全,嚴格要求安保人員遵守《辦公樓保衛(wèi)、保潔工作細則》,加強值班巡邏,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第二,抓好防火防盜工作。該辦結合辦公樓的裝修改造,按照消防規(guī)范的要求,投資100多萬元在辦公樓全部安裝了噴淋、煙感、消防廣播、監(jiān)控等防火防盜報警系統(tǒng)。重新配備了消防栓、消防龍頭、滅火器等,并責成專人定期檢查防火防盜報警器和滅火器的運行狀況和性能,經(jīng)常保養(yǎng),并對財務室、機房、檔案室等關鍵部門,全部配備了保險柜、防盜門等安全設備,加強對相關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增強重點場所的安全意識;組織開展了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宣傳和專業(yè)知識的講座培訓等。第三,開展消防工作大檢查。根據(jù)《審計署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時對辦公區(qū)、宿舍區(qū)、人防工程及培訓中心等場所開展消防大檢查,對水、電、氣、熱、油各類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排查,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隱患,并在小區(qū)張貼消防知識圖片和消防工作宣傳橫幅。認真貫徹“消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了對干部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進一步提高了對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第四,在食品衛(wèi)生方面,嚴格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確保用餐安全衛(wèi)生。第五,狠抓車輛安全管理。結合實際,修訂完善了《審計署武漢特派辦機關車輛管理辦法》,詳細規(guī)定了駕駛員的職責,對車輛的保養(yǎng)、保管、維修以及行車安全、出現(xiàn)事故懲罰措施等進行明確。為了提高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還開展了駕駛員重溫交通法規(guī)和駕駛知識培訓。進一步加強了對公務用車的管理,杜絕了公車私用等現(xiàn)象。2011年,該辦未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車隊及個人多次被地方交管部門評為先進。第六,把保密工作納入綜合治理評審范圍內,嚴格按照保管、銷毀、傳遞、移交涉密文件的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加強信息網(wǎng)絡管理,嚴格對內網(wǎng)、外網(wǎng)進行了區(qū)分,涉密內容禁止上外網(wǎng),保證信息網(wǎng)絡的安全。
三是加強對干部職工及家屬的安全教育。與地方相關部門共同制定了工作計劃,堅持把加強流動人口和門前“三包”的管理作為治安防范工作的中心任務,貫穿預防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切實加強對辦機關聘用的臨時人員以及家屬區(qū)流動人口的管理;抓好取締“法輪功”等反邪教教育活動,確保辦內無“法輪功”練習者;杜絕黃、賭、毒等丑惡現(xiàn)象的發(fā)生,做到警鐘長鳴;加強對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開展了普法教育活動。2011年,該辦無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發(fā)生,無“六害”現(xiàn)象發(fā)生,全辦無一人參加非法組織和宗教迷信活動。
四是妥善處理工作中出現(xiàn)的矛盾。認真對待群眾來信、來訪和投訴的接待處理,做到處理來信不拖延,對所有的信訪結果都通過相關渠道公布;結合作風建設,規(guī)范工作用語,提高審計質量,端正審計態(tài)度,熱情文明地與被審計單位交往。對該辦的基礎建設、分調房等問題,采用全員征求意見的方式進行決策,做到公正公開,贏得了群眾的稱贊。
三、健全制度,注重效果。一是建立綜合治理制度體系。該辦建立健全各項機關管理制度,堅持用制度管事、管人。如《消防安全制度》《門衛(wèi)檢查制度》《基建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等,形成了多位一體的按制度辦事、用制度管人的綜合治理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定期檢查、總結、匯報,不斷完善臺賬制度,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不斷創(chuàng)新和鞏固綜合治理的良好局面。二是嚴格執(zhí)行情況報告制度。定期向地方各級綜治管理部門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年度計劃、工作總結和自查材料,積極完成各級綜合治理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重要工作。三是完善考核機制。建立獎懲機制,將綜治工作與業(yè)績考核、晉職晉級、評模表先掛鉤,對綜治工作成效顯著的個人進行獎勵,對先進典型進行宣傳。(楊國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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