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深圳辦以四項措施貫徹落實署黨組中心組學習會精神
日前,審計署駐深圳特派辦召開今年第二季度黨組中心組學習會,圍繞“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審計工作發(fā)展”主題,重點學習了中央和署黨組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和制度規(guī)定,學習傳達了審計署第二季度黨組中心組學習會精神。該辦在認真學習文件精神的基礎上,結合工作實際,討論研究了如何全面落實中央和審計署黨組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工作的各項規(guī)定和要求及審計署黨組中心組學習會精神,從嚴管理干部,促進深圳辦審計工作科學發(fā)展的具體意見和措施。
一是狠抓學習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線。加強對黨員干部進行黨風廉政制度和規(guī)定的學習教育,將其作為建設學習性特派辦的重要內(nèi)容,使黨員干部真正從思想上深刻認識到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中央和審計署各項廉政制度規(guī)定和紀律作為審計工作的生命線和高壓線,不斷提高廉政意識,把握行為標準;加強黨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使黨員干部在思想上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樹立正確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黨性修養(yǎng),廉潔自律,慎獨慎微,增強拒腐防變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執(zhí)行《廉政準則》、審計“八不準”紀律等廉政制度規(guī)定的自覺性。
二是完善廉政制度,形成科學有效的廉政約束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廉政責任制,切實按照該辦今年已制定的《廉政工作責任細則》和辦領導與各處室負責人簽訂的《廉政責任書》要求執(zhí)行,將廉政責任層層落實,實行辦處兩級領導審計工作和廉政工作“一崗雙責制”,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向一級負責的有效的廉政責任管理和監(jiān)督機制,實行廉政責任追究制,增強廉政監(jiān)督的綜合效率,確保黨風廉政工作取得實效;同時,通過進一步規(guī)范審計工作流程,建立審計審理制度、健全完善審計工作規(guī)范和制度等措施,不斷規(guī)范審計行為,限制和約束審計權力的行使,使審計監(jiān)督行為更加科學規(guī)范。
三是加強作風建設,打造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的審計隊伍。按照審計署“作風改進年”有關要求,進一步針對該辦干部隊伍作風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采取有效和有力措施進行整改,并及時檢查整改效果,切實將審計署黨組提出的“實、高、新、細、嚴、廉”的要求貫穿到審計工作全過程和審計人員的實際行動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紀律嚴明、作風過硬、廉政勤政、高效團結、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yè)精神的審計隊伍。
四是強化審計監(jiān)督職能,充分發(fā)揮國家審計在懲防體系建設中的反腐敗功能。進一步加大對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和經(jīng)濟犯罪案件線索的揭露和查處力度,更加注重分析機制體制上存在的深層次原因,提出有價值的審計建設性意見,充分發(fā)揮審計預警防范作用,切實發(fā)揮好國家審計“免疫系統(tǒng)”功能在反腐敗斗爭中的重要作用。(楊曉雷)
一是狠抓學習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線。加強對黨員干部進行黨風廉政制度和規(guī)定的學習教育,將其作為建設學習性特派辦的重要內(nèi)容,使黨員干部真正從思想上深刻認識到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中央和審計署各項廉政制度規(guī)定和紀律作為審計工作的生命線和高壓線,不斷提高廉政意識,把握行為標準;加強黨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使黨員干部在思想上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樹立正確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黨性修養(yǎng),廉潔自律,慎獨慎微,增強拒腐防變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執(zhí)行《廉政準則》、審計“八不準”紀律等廉政制度規(guī)定的自覺性。
二是完善廉政制度,形成科學有效的廉政約束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廉政責任制,切實按照該辦今年已制定的《廉政工作責任細則》和辦領導與各處室負責人簽訂的《廉政責任書》要求執(zhí)行,將廉政責任層層落實,實行辦處兩級領導審計工作和廉政工作“一崗雙責制”,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向一級負責的有效的廉政責任管理和監(jiān)督機制,實行廉政責任追究制,增強廉政監(jiān)督的綜合效率,確保黨風廉政工作取得實效;同時,通過進一步規(guī)范審計工作流程,建立審計審理制度、健全完善審計工作規(guī)范和制度等措施,不斷規(guī)范審計行為,限制和約束審計權力的行使,使審計監(jiān)督行為更加科學規(guī)范。
三是加強作風建設,打造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的審計隊伍。按照審計署“作風改進年”有關要求,進一步針對該辦干部隊伍作風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采取有效和有力措施進行整改,并及時檢查整改效果,切實將審計署黨組提出的“實、高、新、細、嚴、廉”的要求貫穿到審計工作全過程和審計人員的實際行動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紀律嚴明、作風過硬、廉政勤政、高效團結、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yè)精神的審計隊伍。
四是強化審計監(jiān)督職能,充分發(fā)揮國家審計在懲防體系建設中的反腐敗功能。進一步加大對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和經(jīng)濟犯罪案件線索的揭露和查處力度,更加注重分析機制體制上存在的深層次原因,提出有價值的審計建設性意見,充分發(fā)揮審計預警防范作用,切實發(fā)揮好國家審計“免疫系統(tǒng)”功能在反腐敗斗爭中的重要作用。(楊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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