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昆明辦學法活動制度化多樣化實踐化
為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審計干部隊伍,審計署駐昆明特派辦歷來高度重視干部學法用法工作。近期,昆明辦在中期集中培訓中,以依法行政,依法審計,提高審計質量為主題,開展了專題學習培訓,在全辦范圍內掀起了學法用法的新高潮。
一、中心組學法制度化。定期學法、集體學法是昆明辦黨組中心組長期以來一貫堅持的學習制度,是昆明辦領導依法管理、依法決策的有力制度保障。近年來,通過集中授課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原原本本學條文與專題講座相結合,做好讀書筆記與撰寫心得體會相結合,昆明辦黨組中心組系統(tǒng)學習了公務員法、物權法、行政許可法等十余部法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等黨紀法規(guī),辦處兩級班子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斷提高。
二、學法形式多樣化。以中心組學習為核心平臺,昆明辦采取舉辦法制講座、法律知識競賽、在內網上開設“法制園地”等措施,開展形式多樣的學法活動。今年中期培訓中,昆明辦邀請了國家民委政策研究司、審計署法規(guī)司、云南省法制辦等部門的多位專家學者舉辦講座,昆明辦法規(guī)處和辦公室的同志也結合自己的本職工作開展了專題培訓。不同層次的培訓角度各異,點面結合,增強了學習效果。
三、學法內容實踐化。在學法內容方面,昆明辦做到了三個緊密結合,即:與經濟社會發(fā)展形勢緊密結合,與提升審計質量和水平的要求緊密結合,與干部職工的學習需求緊密結合,不斷增強學法活動的實踐性,有效保證了審計干部“坐得住、聽得進、學得深、用得上”。今年中期培訓,通過開展政策、法律理論與審計實務等不同專題的培訓,學習了國家的民族政策和落實民族政策應把握的主要原則;學習了行政執(zhí)法基本理論,包括行政執(zhí)法的概念、原則、主體、依據、監(jiān)督及責任等;學習了保密法律知識,強化了保密紀律觀念;結合審計署近年優(yōu)秀審計項目評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本辦2009年度復核審理發(fā)現(xiàn)的主要問題,學習了審計署修訂后的優(yōu)秀審計項目評分標準,進一步提升了審計成果意識和質量意識。
昆明辦領導在總結時強調,學法用法要進一步制度化、規(guī)范化,依法行政和審計質量問題要作為審計管理的主題長抓不懈。各處室要通過培訓,增強學法用法守法護法的自覺性,在審計實際工作當中切實做到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廉潔審計,在“實”、“高”、“新”、“嚴”、“細”五個字上狠下功夫,提升審計項目質量,提高依法審計水平。
一、中心組學法制度化。定期學法、集體學法是昆明辦黨組中心組長期以來一貫堅持的學習制度,是昆明辦領導依法管理、依法決策的有力制度保障。近年來,通過集中授課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原原本本學條文與專題講座相結合,做好讀書筆記與撰寫心得體會相結合,昆明辦黨組中心組系統(tǒng)學習了公務員法、物權法、行政許可法等十余部法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等黨紀法規(guī),辦處兩級班子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斷提高。
二、學法形式多樣化。以中心組學習為核心平臺,昆明辦采取舉辦法制講座、法律知識競賽、在內網上開設“法制園地”等措施,開展形式多樣的學法活動。今年中期培訓中,昆明辦邀請了國家民委政策研究司、審計署法規(guī)司、云南省法制辦等部門的多位專家學者舉辦講座,昆明辦法規(guī)處和辦公室的同志也結合自己的本職工作開展了專題培訓。不同層次的培訓角度各異,點面結合,增強了學習效果。
三、學法內容實踐化。在學法內容方面,昆明辦做到了三個緊密結合,即:與經濟社會發(fā)展形勢緊密結合,與提升審計質量和水平的要求緊密結合,與干部職工的學習需求緊密結合,不斷增強學法活動的實踐性,有效保證了審計干部“坐得住、聽得進、學得深、用得上”。今年中期培訓,通過開展政策、法律理論與審計實務等不同專題的培訓,學習了國家的民族政策和落實民族政策應把握的主要原則;學習了行政執(zhí)法基本理論,包括行政執(zhí)法的概念、原則、主體、依據、監(jiān)督及責任等;學習了保密法律知識,強化了保密紀律觀念;結合審計署近年優(yōu)秀審計項目評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本辦2009年度復核審理發(fā)現(xiàn)的主要問題,學習了審計署修訂后的優(yōu)秀審計項目評分標準,進一步提升了審計成果意識和質量意識。
昆明辦領導在總結時強調,學法用法要進一步制度化、規(guī)范化,依法行政和審計質量問題要作為審計管理的主題長抓不懈。各處室要通過培訓,增強學法用法守法護法的自覺性,在審計實際工作當中切實做到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廉潔審計,在“實”、“高”、“新”、“嚴”、“細”五個字上狠下功夫,提升審計項目質量,提高依法審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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