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審計整改督促檢查責任落實,推進審計整改工作標準化、規(guī)范化建設,審計署太原特派辦建立審計查出問題督促整改制度,通過“建臺賬、定標準、重考核”方式,強化審計查出問題督促整改責任意識,推動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有效整改。
建立整改臺賬,健全職責分工。建立推動整改落實工作機制,健全職責分工,逐一細化審計項目牽頭處室、參與處室、法規(guī)審理處在督促審計整改工作中的各項職責任務,確保責任落實到處室、任務明確到個人。由法規(guī)審理處牽頭組織,審計項目牽頭處室建立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臺賬和整改督辦臺賬,并明確填報時限,規(guī)范填報流程,確保及時、準確、全面掌握審計整改情況。法規(guī)審理處對整改情況進行年度總結分析,并對長期難以整改的問題納入整改督辦臺賬進行跟蹤督促,不斷推動督促整改工作切實落到實處。
完善整改標準,定期督促跟蹤。規(guī)范整改完成判定標準,明確要求認真核實審計整改涉及的相關賬證、文件資料,以行為糾正到位、制度完善到位、責任追究到位作為整改完成的標準。法規(guī)審理處定期跟蹤審計報告的整改落實情況,督促相關責任處室及時收集整改情況,并對整改臺賬和相關證據(jù)進行認真審核認定、對賬銷號,核實整改結果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定期通報審計報告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對于因審計質(zhì)量導致整改困難的情況,通過集體研究、深入分析原因、定期通報審計質(zhì)量案例等方式,防止此類情況發(fā)生,從根源上保證質(zhì)量,確保審計問題可整改。
納入年度考核,夯實責任落實。按照審計署的考核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將每個審計項目的審計整改情況、整改成果或做法等內(nèi)容納入處室年度考核范圍,督促各審計人員進一步提高認識,夯實督促整改責任的落實。加強審計質(zhì)量的控制和考核,堅持推動揭示問題與解決問題相統(tǒng)一,不斷推動形成整改合力。業(yè)務處室強化督促整改責任,按照立行立改、分階段整改的要求,分類提出整改要求,并向被審計單位開展法治宣傳,進行現(xiàn)場督改,及時檢查整改落實情況,推動被審計單位的整改主體責任落實。(王小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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