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至12月,山西省審計廳根據省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安排,對臨汾市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了同步審計。此次審計結果得到了省政府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市領導對審計整改工作進行研究部署,細化整改責任分工,提出整改措施,明確整改目標,要求各級各部門對照審計報告,逐條逐項整改,確保審計整改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一是完善制度辦法,夯實整改工作基礎。
對政府債務管控不到位問題,市政府根據市委要求,先后出臺了《關于對債務風險化解的實施方案》、《臨汾市工程建設項目財政性資金管理辦法》、《關于臨汾市投資集團墊付政府性工程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等制度規(guī)定,加強政府性債務管控,將政府性債務全部納入預算管理,規(guī)范政府舉債行為,防范政府債務風險;對政府投資管理不完善問題,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了《臨汾市重大項目安排制度》、《工程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制度》、《政府投融資項目管理辦法》,完善了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機制,明確了決策規(guī)則和決策程序,實現(xiàn)了政府投資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管理。二是嚴格追責問責,加大整改落實力度。547名縣級干部、244名科級干部個人報告事項進行了核實,對漏報、錯報的57名同志進行了組織談話,給予1名違規(guī)從事營利性活動的副處級干部行政記大過處分、收繳違紀所得14.8萬元,給予1名違規(guī)經商辦企業(yè)的正科級干部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對監(jiān)管不到位造成不符合條件人員違規(guī)享受低保待遇問題,市政府對16個縣(市、區(qū))相關責任人及問題對象進行了誡勉談話、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警告等問責處理,追究責任148人,清退不符合低保資格條件人員242名,追繳和處罰38名違規(guī)享受低保待遇財政供養(yǎng)人員低保金及罰款105萬元。
對財政供養(yǎng)人員經商辦企業(yè)問題,市委、市政府建立了領導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yè)的責任追究制度,并責成組織、紀檢部門對全市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yè)情況進行全面清理,目前已對三是層層落實責任,推動整改取得實效。3所農村幼兒園改造完成任務已建成或投入使用,建設手續(xù)不完備的部分重點工程項目已完善相關手續(xù);對超職數(shù)和超規(guī)格配備領導干部問題,市委責成組織、人社和編制部門分級分類摸清超職數(shù)、超規(guī)格配備干部底數(shù),完善干部動態(tài)管理工作臺賬,結合單位干部調整和縣(市、區(qū))換屆逐步清理消化;對部分經濟發(fā)展指標未完成目標任務問題,市委進一步加強對經濟工作的領導,實行縣(市、區(qū))指標完成情況排隊通報和約談制度,有關市領導先后與全市17個縣(市、區(qū))和2個開發(fā)區(qū)的黨政負責人進行座談,逐縣分析研究解決經濟發(fā)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制約瓶頸,要求各縣認真落實國家和我省重大政策措施,堅持實行抓減負保增長、抓生產保產值、抓資金保運行、抓銷售保市場、抓合作保共贏“五抓五保”舉措,切實加大對實體經濟的幫扶力度,確保經濟平穩(wěn)健康運行。(辦公室)
對部分目標責任考核指標完成不實和重點工程項目監(jiān)管不嚴問題,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深入有關縣(市、區(qū))及部門單位,指導督促整改。目前,多報的保障住房開工任務已全部達到開工標準,多報的保障住房基本建成任務已全部完工,多報的
【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