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煙臺:“三結合”借力內部審計提升審計效率
近期,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審計署調研指出,國家審計機關應發(fā)揮職能作用,實現公共資金審計全面覆蓋。作為地方審計部門,面臨人員少、結構老、工作量大等困難,如何發(fā)揮主觀能動性,創(chuàng)新審計手段,實現財政資金審計全覆蓋。近年來,山東省煙臺市審計局在借力內部審計、提升審計效率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展現出“三結合”亮點:
一是內外結合審計。由審計部門牽頭組織被審計單位內審人員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利用內審人員熟悉內部業(yè)務流程、人員、崗位的特點,能夠讓審計人員迅速進入審計狀態(tài)、借鑒內審已有成果,極大提高審計效率;同時由審計人員帶領內部審計人員工作,既起到監(jiān)督制約作用,又起到“以干代訓”培訓內審人員業(yè)務工作水平的作用。
二是上下結合審計。由審計部門牽頭組織被審計單位業(yè)務主管機關人員,對下級政府相關部門單位進行審計,利用被審計單位人員熟悉行業(yè)相關政策、法規(guī)及流程的特點,實現“審計一個點、覆蓋一個面”的目標,既滿足審計項目需要,又滿足被審計單位行業(yè)檢查要求,檢查資料共享,極大提高審計效率,做到內審、外審合作雙贏。
三是交叉結合審計。由審計部門牽頭組織被審計部門內審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所屬單位進行交叉審計,選取被審計部門單位優(yōu)秀內審人員組成聯合審計組,既培訓了內審業(yè)務骨干力量,又強化了內審人員所在部門單位內審工作職能和地位,將審計監(jiān)督效果“由點及線到面”全面擴散,對實現審計監(jiān)督全覆蓋起到很好的推進作用。(何憲紅、畢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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