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郵市審計局三項制度提升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實效
為提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實效,近年來,江蘇省高郵市審計局制定三項制度,努力從分類審計、限時辦結、績效考核等方面入手,以制度建設提升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成效,取得了較好效果。
一是建立分類審計制度,優(yōu)化工程審計組織方式。該局依據(jù)工程送審金額大小、重要程度等,把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劃分為一般程序審計和簡易程序審計,實行審計分類制。一般程序審計是按照《審計法》和上級審計機關要求,對項目立項、招投標、造價、財務等進行全過程審計,最終出具工程審計報告;簡易程序審計是對政府交辦的造價在100萬元以下的項目,依據(jù)工程報審資料對工程造價進行審計,出具工程審計核定書,作為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工程價款結算依據(jù)。分類審計制度的實行不僅簡化了審計流程,而且提高了審計效率。
二是制定限時辦結制度,提升工程審計效率。該局依據(jù)項目投資規(guī)模、工程量大小、復雜程度,確定項目審結時間,嚴格執(zhí)行工程審計限時辦結制度。對項目審計限時前一周內仍沒有審結的項目,將由科長對具體審核人員進行提醒,督促其加快審計進度,按時完成審計任務。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審結的項目,由項目主審向審計組長提出書面申請,講清項目延遲原因、延遲時間和采取加快審計進度的措施,從而有效防止了“久審不結”現(xiàn)象發(fā)生。
三是制定績效考核制度,促進審計成果轉化。該局按照突出重點、簡化內容、便于操作的原則,細化考核實施方案,明確審計人員在工程造價審核、審計質量管理、信息宣傳、審計信息化、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責任。按時對每個審計人員的審計項目、信息宣傳和信息化成果被上級審計機關的錄用情況進行計分,按月對每個審計人員得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實行月公布、季通報、年匯總,切實把考核工作落到實處,做到以考核促成果,推進審計成果轉化。(石懿新)
一是建立分類審計制度,優(yōu)化工程審計組織方式。該局依據(jù)工程送審金額大小、重要程度等,把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劃分為一般程序審計和簡易程序審計,實行審計分類制。一般程序審計是按照《審計法》和上級審計機關要求,對項目立項、招投標、造價、財務等進行全過程審計,最終出具工程審計報告;簡易程序審計是對政府交辦的造價在100萬元以下的項目,依據(jù)工程報審資料對工程造價進行審計,出具工程審計核定書,作為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工程價款結算依據(jù)。分類審計制度的實行不僅簡化了審計流程,而且提高了審計效率。
二是制定限時辦結制度,提升工程審計效率。該局依據(jù)項目投資規(guī)模、工程量大小、復雜程度,確定項目審結時間,嚴格執(zhí)行工程審計限時辦結制度。對項目審計限時前一周內仍沒有審結的項目,將由科長對具體審核人員進行提醒,督促其加快審計進度,按時完成審計任務。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審結的項目,由項目主審向審計組長提出書面申請,講清項目延遲原因、延遲時間和采取加快審計進度的措施,從而有效防止了“久審不結”現(xiàn)象發(fā)生。
三是制定績效考核制度,促進審計成果轉化。該局按照突出重點、簡化內容、便于操作的原則,細化考核實施方案,明確審計人員在工程造價審核、審計質量管理、信息宣傳、審計信息化、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責任。按時對每個審計人員的審計項目、信息宣傳和信息化成果被上級審計機關的錄用情況進行計分,按月對每個審計人員得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實行月公布、季通報、年匯總,切實把考核工作落到實處,做到以考核促成果,推進審計成果轉化。(石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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