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市長寄語審計工作要堅持“三個強化”“四個必審”
日前,江蘇省南通市召開財稅審計金融工作會議,南通市市長張國華要求審計機關要堅持“三個強化”“四個必審”,進一步完善審計監(jiān)督體系。
“三個強化”:一要強化對重大政策措施貫徹執(zhí)行情況的跟蹤審計力度。特別是監(jiān)督檢查財政、金融、產業(yè)、土地、稅收、環(huán)保等政策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生活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為政策措施的及時調整、完善提供參考和依據;二要強化對經濟社會運行中風險隱患的揭示和反映力度。切實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密切關注財政風險、金融風險、社會穩(wěn)定風險、境外投資風險以及信息化條件下的社會風險,充分發(fā)揮審計預防、揭示和抵御功能;三要強化對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和案件線索的揭露查處力度。揭露和查處重大違法違規(guī)、經濟犯罪和腐敗問題,揭露和查處嚴重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揭露和查處重大鋪張浪費、國有資產損失、資源毀損和環(huán)境破壞等問題。
“四個必審”:一要做到預算執(zhí)行情況必審。關注預算編制的完整性、預算安排的合理性、財政資金管理的規(guī)范性、財政資金使用的績效性,促進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加強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等績效分析評價;二要做到民生資金和項目必審。加大對“三農”、教育、住房、醫(yī)療衛(wèi)生、社會保障等重點民生項目和民生資金的審計力度,促進公共資源配置更多地向民生領域傾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三要做到政府重點投資項目必審。加強重點建設項目全程跟蹤監(jiān)督,確保項目建設按序時高效推進,確保建設資金安全,確保項目符合用地、節(jié)能、環(huán)保、安全等準入標準;四要做到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必審。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機關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jiān)督和制約,促進領導干部依法行使權力。(陳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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