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寧縣:建立四項審計整改長效工作機制
2011年,甘肅省寧縣審計局在開展“審計質量和整改落實推進年”活動過程中,探索并建立了四項整改長效工作機制。通過形成審計整改制度,強化審計督辦,審計整改落實率有效提升,進一步發(fā)揮審計的“免疫系統(tǒng)”功能。
一是領導督促督辦機制。該局主要負責人為落實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納入重要議事議程,親自部署,親自檢查、親自督辦;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解決存在問題;財務人員在認真落實具體工作措施的同時,注重在完善制度,健全機制,進一步規(guī)范財務收支行為上下功夫,切實做到層層有責任,環(huán)環(huán)抓落實。
二是部門整改聯(lián)動機制。建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為召集人,縣人大、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財政、審計、稅務等有關部門參加的整改工作聯(lián)席會議,通報審計查出問題,分工負責,分類督辦,協(xié)調(diào)配合,形成合力。
三是跟蹤檢查問效機制。將審計整改工作納入領導干部和部門廉政建設目標責任考核,縣政府定期督查,該局半年向縣政府常務會匯報一次工作情況,每年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整改結果。對整改落實不力的單位,縣政府主要領導進行約談,監(jiān)察機關進行問責,財政部門扣減預算款項。
四是整改落實回訪機制。該局對審計整改情況定期回訪,幫助解決問題,督促建章立制,切實做到問題不整改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發(fā)生問題原因找不準不放過,堵塞漏洞的制度不健全不放過,通過“一審二促三幫”,促進被審單位,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健全完善財務規(guī)范管理長效機制。(趙寧海 豆木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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