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陵縣長要求:審計要為項目建設保駕護航
近日,湖北省江陵縣長丁輝專程來到縣審計局調研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工作。丁輝指出,2011年是江陵的“項目建設年”,也是“十二五”規(guī)劃的開局之年,縣委、縣政府爭取上級專項資金和綜合融資將達到5億元,主要支持城市建設和工業(yè)發(fā)展。他特別強調,爭項目重要,建項目更重要,以后凡是沒有縣審計局出具的項目竣工決算報告的工程,將其工程款的30%作為質保金作抵押。他要求審計局在項目建設上一定要高度重視,周密配合,重點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切實當好政府的“經(jīng)濟衛(wèi)士“,為政府節(jié)約省錢。
一是進一步增強依法審計能力。充分認識投資審計涉及面廣、質量要求高、社會影響大等實際,不斷增強做好投資審計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經(jīng)常性地開展各項學習活動,加深對依法審計、廉潔審計的了解,確保嚴格按照程序操作,自覺抵制不廉潔行為,增強防腐拒變能力。二是在重大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全覆蓋問題上,在安排投資審計任務時一定要根據(jù)實際,量力而行。逐步在全縣范圍內推行重大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必審制度,努力實現(xiàn)對政府投入大、社會關注度高的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全覆蓋。要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不要面面俱到,要有所為、有所不為。三是要大力加強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從招投標領域開始,審計部門要進行全程跟蹤,加大工程跟蹤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力度,嚴格按照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獨立性和過程性,確保審計時效性和建設性作用充分發(fā)揮;堅決避免跟蹤審計蛻變?yōu)閭鹘y(tǒng)的事后審計。四是進一步規(guī)范審計執(zhí)法行為。在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審計法律法規(guī)的基礎上,嚴格執(zhí)行《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送達審計資料接收制度》、《建設項目審計復核制度》、《政府公共工程審計結果數(shù)據(jù)庫管理制度》、《工程審計廉政建設回訪制度》等內部制度,促進審計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黃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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