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市長:審計報告要符合“三、三”標準
近期湖北省宜城市市長周森鋒在市審計局進行座談和調研時指出:審計報告年年作,審計工作年年搞。各級領導和人民群眾到底希望如何審?審什么?審計機關怎樣才能呈獻出一份有深度、有力度、有針對性審計報告,能真實揭露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的精品力作,這應該是我們各級政府和審計機關思考和探索的問題。審計報告也是產品,它的對象就是滿足上級審計機關、領導和群眾對財政資金運行狀況的需求。審計重點要突出經濟發(fā)展、民生、政府重大工程項目;審計思路要突出上級審計機關、領導、群眾的需求;審計結果要突出促進經濟健康發(fā)展、廉政建設、社會和諧。周市長認為一個高質量的審計報告,必須符合“三、三”標準:
一、審計思路三需要。一是上級需要。就是要按照中央“保增長、保民生、保穩(wěn)定”目標,審計署要求對擴大內需安排的項目資金進行重點跟蹤審計;二是領導需要。要針對一個地方書記、市長、人大常委會最迫切、最希望了解和掌握的財政資金運行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審計;三是群眾需要。還要針對群眾最關心、最敏感、最直接的專項惠民資金進行公開透明性審計。通過審計真實破解領導和群眾心中的疑惑
二、審計方法三重點。審計機關是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的守門神,是各級政府維護國家經濟安全金融安全的“近衛(wèi)軍”和“鐵算盤”。 這就要求審計機關在開展審計時一定要突出重點。一是重點項目。主要包括中央擴大內需資金和涉及民生、三農、教育、衛(wèi)生、環(huán)保等項目資金的審計。二是重點單位。預算執(zhí)行審計的重點單位是擔負財政預算收支的財政局、負責稅收征管的地稅局、主營城市建設的城投公司和十二個關系國計民生的部門。國家項目資金的90%是通過以上十五個重點單位來實施的;三是重點內容。針對群眾比較敏感的各單位項目專項資金、15萬元以上建設和裝修項目、生活招待費、招商費用、公務用車費用、外出考察培訓等容易產生腐敗的費用納入必審范圍,并寫入審計報告。
三、審計結果三促進。一是促進發(fā)展。通過審計建議的形式著力促進地方經濟又好又快發(fā)展;二是促進廉政。保證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安全,著力規(guī)范依法行政和財政財務管理,促進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和創(chuàng)新發(fā)展,真正發(fā)揮了審計在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中的“免疫系統(tǒng)”功能;三是促進和諧。更加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發(fā)現(xiàn)和分析問題,使審計工作在規(guī)范財經秩序、推動深化改革和宏觀調控、促進社會和諧發(fā)揮更大作用。(張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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