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向24家單位發(fā)出落實經濟責任審計整改督查通知
近日,江蘇省南京市政府召開2009年度市管單位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暨整改工作專題會議,向24家相關單位發(fā)出經濟責任審計整改督查通知,要求相關單位現任主要負責人落實整改。會議明確此次審計整改督查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是審計整改階段(2010年8月至9月15日)。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于9月10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市審計局報告審計整改情況,同時抄報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其轉送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等成員單位。審計整改情況報告內容為: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對經濟責任審計重要性的認識,落實審計整改的情況;對經濟責任審計反映出的問題是否分別在領導班子會議或中層干部等會上進行通報,并對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對直接責任人的調查處理情況;審計整改意見和建議是否在整改限期內得到逐項落實及整改效果等情況。
二是跟蹤回訪階段(2010年9月16日至10月10日)。在審計整改基礎上,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對相關單位審計整改工作開展跟蹤檢查和督促。
三是專題報告階段(截至2010年10月底)。2010年10月中旬,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次審計整改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分析,形成專題報告,經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市政府。必要時依照有關規(guī)定將審計查證的問題以及整改結果向社會公告。
南京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還研究了審計整改工作辦法,對審計整改各環(huán)節(jié)進行細化,擬對沒有整改到位的單位責任人追究問責,使經濟責任審計真正達到加強干部監(jiān)督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服務經濟發(fā)展的目的。(吳文嘉)
一是審計整改階段(2010年8月至9月15日)。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于9月10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市審計局報告審計整改情況,同時抄報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其轉送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等成員單位。審計整改情況報告內容為: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對經濟責任審計重要性的認識,落實審計整改的情況;對經濟責任審計反映出的問題是否分別在領導班子會議或中層干部等會上進行通報,并對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對直接責任人的調查處理情況;審計整改意見和建議是否在整改限期內得到逐項落實及整改效果等情況。
二是跟蹤回訪階段(2010年9月16日至10月10日)。在審計整改基礎上,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對相關單位審計整改工作開展跟蹤檢查和督促。
三是專題報告階段(截至2010年10月底)。2010年10月中旬,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次審計整改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分析,形成專題報告,經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市政府。必要時依照有關規(guī)定將審計查證的問題以及整改結果向社會公告。
南京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還研究了審計整改工作辦法,對審計整改各環(huán)節(jié)進行細化,擬對沒有整改到位的單位責任人追究問責,使經濟責任審計真正達到加強干部監(jiān)督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服務經濟發(fā)展的目的。(吳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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