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輝縣推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約談制度
2009年,河南省輝縣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在多次聽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匯報后發(fā)現,在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存在一些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領導干部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責任不清、重視不夠、整改不力的現象,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應有效力和全面運用。針對此種情況, 該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高度重視,在沒有現成模式可以借鑒的情況下,針對問題癥結所在,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開展調研,最終確定要充分調動和發(fā)揮組織、紀檢、審計部門職能優(yōu)勢,成立由組織、紀檢、審計三部門主要同志組成的審計約談小組,由約談小組定期召集被審計領導干部進行約談,坦誠相見、衷懇約談,敦促問題的全面整改和落實。約談的主要內容包括:通報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存在的問題;明確被審計領導干部所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對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存在的問題,要求進行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的將進行通報批評等。
約談辦法試行以來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5月,輝縣市委組織部制定出臺了《輝縣市經濟責任審計“約談” 制度》,現已發(fā)至全市各鄉(xiāng)鎮(zhèn)、市直各單位。約談制度以文件形式規(guī)范下來。(游波、呂艷林)
約談辦法試行以來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5月,輝縣市委組織部制定出臺了《輝縣市經濟責任審計“約談” 制度》,現已發(fā)至全市各鄉(xiāng)鎮(zhèn)、市直各單位。約談制度以文件形式規(guī)范下來。(游波、呂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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