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沂南強力督促整改確保審計決定100%落實
近年來,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發(fā)揮審計監(jiān)督的重要作用,通過健全機制、跟蹤督辦、運用結果、個別約談等措施,有力的推動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維護了審計監(jiān)督的嚴肅性。截至今年5月底,該縣去年審計的 91個被審計單位涉及343個違紀違規(guī)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審計決定落實率達到100%。
一是建章立制強整改。縣委、縣政府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監(jiān)督工作的意見》,將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列入縣委、縣政府督查范圍,要求對整改不到位或根本不整改而導致屢查屢犯的部門和單位,審計機關要及時報告,并提請有關主管機關、單位對責任人嚴肅處理。建立紀檢、組織、審計三方聯動跟蹤督辦制度,督促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推行審計公告制度,在公告違紀違規(guī)問題的同時,將審計整改落實情況一并向社會公開曝光,廣泛接受媒體監(jiān)督、輿論監(jiān)督和群眾監(jiān)督。
二是跟蹤督促抓整改。去年以來,該縣縣長王常勝先后兩次作出批示,要求“加大處理處罰,務使審計決定落到實處,嚴格按照《沂南縣審計結論落實工作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縣政府專門安排審計局,采取拉網式采用電話督導、到被審計單位現場檢查等方法,對2009年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進行逐項核實,全面掌握整改落實情況。對個別單位認識不足,力度不夠,存在部分問題不能整改到位的情況,及時報告給縣委、縣政府,并對有關部門單位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三是考察干部重整改。自2005年開始,沂南縣對縣委管理的領導干部實行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做到一年一審,及時掌握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特別是整改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今年,縣委組織部在反饋縣直各部門和全縣17個鄉(xiāng)鎮(zhèn)2009年度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年度考察情況時,一并對2009年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進行通報,責令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徹底,強化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
四是個別約談促整改。經縣經濟責任領導小組研究,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下發(fā)了約談通知書,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審計局主要領導對未整改到位的8個單位主要負責人逐個進行約談,下發(fā)了限期整改的通知。有關單位高度重視,加大措施,認真整改,共有兩名審計問題直接責任人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退回亂收費資金21萬元,完善支出單據及相關手續(xù)金額68萬元,追回個人侵占國有資金1.4萬元等,使問題得到徹底糾正。(毛俊勛)
一是建章立制強整改。縣委、縣政府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監(jiān)督工作的意見》,將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列入縣委、縣政府督查范圍,要求對整改不到位或根本不整改而導致屢查屢犯的部門和單位,審計機關要及時報告,并提請有關主管機關、單位對責任人嚴肅處理。建立紀檢、組織、審計三方聯動跟蹤督辦制度,督促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推行審計公告制度,在公告違紀違規(guī)問題的同時,將審計整改落實情況一并向社會公開曝光,廣泛接受媒體監(jiān)督、輿論監(jiān)督和群眾監(jiān)督。
二是跟蹤督促抓整改。去年以來,該縣縣長王常勝先后兩次作出批示,要求“加大處理處罰,務使審計決定落到實處,嚴格按照《沂南縣審計結論落實工作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縣政府專門安排審計局,采取拉網式采用電話督導、到被審計單位現場檢查等方法,對2009年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進行逐項核實,全面掌握整改落實情況。對個別單位認識不足,力度不夠,存在部分問題不能整改到位的情況,及時報告給縣委、縣政府,并對有關部門單位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三是考察干部重整改。自2005年開始,沂南縣對縣委管理的領導干部實行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做到一年一審,及時掌握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特別是整改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今年,縣委組織部在反饋縣直各部門和全縣17個鄉(xiāng)鎮(zhèn)2009年度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年度考察情況時,一并對2009年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進行通報,責令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徹底,強化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
四是個別約談促整改。經縣經濟責任領導小組研究,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下發(fā)了約談通知書,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審計局主要領導對未整改到位的8個單位主要負責人逐個進行約談,下發(fā)了限期整改的通知。有關單位高度重視,加大措施,認真整改,共有兩名審計問題直接責任人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退回亂收費資金21萬元,完善支出單據及相關手續(xù)金額68萬元,追回個人侵占國有資金1.4萬元等,使問題得到徹底糾正。(毛俊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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