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壽光出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
為科學正確評價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促進領導干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近日,山東省壽光市委、市政府出臺了《壽光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暫行辦法》,進一步完善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
該辦法明確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標準。對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從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三個方面作出評價;對遵守國家經濟政策和財經法規(guī)情況評價分合法、基本合法和不合法三個等次;對重大經濟決策從決策程序的規(guī)范性及決策執(zhí)行的有效性兩個方面作出評價;對內控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性評價分為健全有效、基本健全有效、不健全且無效三個等次;對個人廉潔自律情況的評價主要關注有無侵占國有資產、以權謀私和向所轄職能單位索取錢物等內容。市經濟責任審計聯(lián)席會議根據經濟責任審計情況,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職責情況作出綜合評價,分為優(yōu)秀、較好、較差三個等次。
辦法規(guī)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將審計評價結果作為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審計評價材料存入領導干部廉政檔案;組織人事部門將審計評價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使用的主要參考依據,寫入干部考察材料,將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歸入干部個人檔案,作為評價、使用、獎懲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該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轉化利用工作實現(xiàn)新突破。(馬效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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