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熟:審計力促建設部門加強工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
今年10月,江蘇省常熟市委市政府黨政聯(lián)席會議通報了近年來該市審計工作的情況,重點指出了近年來建設工程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并提出了開展專項治理的審計建議和意見。該市建設局作為專項治理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通過全面排查,圍繞解決突出問題、懲防并舉、系統(tǒng)治理的工作方針,按照常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于11月20日出臺了《常熟市建設局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該《方案》明確主要從三個方面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一是規(guī)范招投標活動。將專項治理招投標活動的任務分解為七項二十三條,著重解決規(guī)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評標不公等突出問題,促進招投標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是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實施和工程質量管理。將專項治理工程實施和工程質量管理的任務分解為五項二十條,著重解決工程建設項目標后監(jiān)管薄弱、轉包和違法分包、違反法定建設程序、不認真履行施工監(jiān)理責任、建設質量低劣等突出問題,促進工程依法合規(guī)建設,保證建設工程質量。
三是配套健全解決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的長效機制。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著重提出了加強對重點部門和關鍵環(huán)節(jié)的制度建設,堅持實體性制度與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間配套銜接,增強制度針對性、系統(tǒng)性和有效性。同時及時把專項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經(jīng)驗轉化為法規(guī)制度,建立健全對工程建設突出問題治理的長效機制。(吳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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