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易縣人大常委會對預算執(zhí)行審計提出新要求
近日,河北省易縣人大常委會出臺了《易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審查監(jiān)督實施辦法》,該辦法在第三十五條對預算執(zhí)行審計提出新要求:縣人民政府審計部門應當按照真實、合法和效益原則,依法對預算執(zhí)行情況、部門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每年審計的金額要占全縣財政預算支出的30%以上,每年審計的單位要占一級預算單位的20%以上。
審計工作報告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上一年度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的基本情況;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jiān)督的有關情況;關于對縣級預算管理的意見、建議;縣人大常委會要求報告的其它情況。(董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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