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枝江市審計局采取五項措施加強政府投資審計
近年來,湖北省枝江市審計局重視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通過制訂一系列的制度辦法來加強政府投資審計力度。
建立必審制度。對凡是竣工進入結算程序的政府投資項目,市審計局應對項目的建設程序、招投標、合同、資金來源、資金管理及使用、工程結算、決算的真實性、合規(guī)性、合法性進行審計監(jiān)督。
建立跟蹤審計制度。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或投資額不足3000萬元,但屬于市政府指定或社會特別關注的政府重點投資項目,市審計局應實施全程跟蹤審計。
建立委托審計制度。市審計局實施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時,可以通過招投標的方式,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社會審計機構協(xié)助審計。市審計局與被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簽訂協(xié)議書。
建立審計復核制度。被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在工程項目審計終了,與施工單位進行核對前,應將審計過程、結果等相關資料報送審計局進行復核。復核結果與審計結果達成一致后,才能與施工單位進行核對。
實行廉政承諾和責任追究制度。審計局與參與審計的相關人員簽訂廉政審計承諾書,要求有關人員嚴格執(zhí)行“審計八不準”的規(guī)定,對于對審計事項不負責任、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人員,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周紅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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