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桑植:審計建議促采取三項措施加強財政投資監(jiān)管
日前,湖南省桑植縣政府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就加強財政投資監(jiān)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采取了三項措施。
一是出臺了《桑植縣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jiān)督辦法》,共六章十八條。辦法明確了國家建設項目范圍和開工前審計、概預算執(zhí)行情況審計及竣工決算審計的主要內容;規(guī)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須憑審計機關出具的《審計決定》方可辦理工程財務結算;保障了投資審計所需經費由財政安排;要求審計機關依法對建設項目準備階段資金運用、概預算執(zhí)行情況、竣工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和工程招投標、現(xiàn)場施工、質量驗收的全過程進行全方位的審計監(jiān)督。
二是出臺了《桑植縣財政性投資重點工程建設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共六章二十九條。該暫行辦法適用于全縣重點工程建設的所有部門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包括國家、省、市、縣投資或融資項目;明確了財政預算內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等七個方面的資金為財政性資金;建立了重點項目建設資金專戶管理制度,由縣國庫集中支付核算局負責管理專戶、辦理收付業(yè)務;就建設資金支付程序、項目建設單位管理費用提取及控制標準、變更或調整工程造價報批程序等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
三是成立了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專門負責重點工程概、預算及變更調整,結算及年度財務決算、竣工決算的審核和報批工作。(宋成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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