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突出三個重點做好擴大內需中央專項資金審計調查工作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提出的擴大內需十項政策措施,保障積極財政政策落到實處,促進經濟平穩(wěn)較快發(fā)展,充分發(fā)揮審計機關“免疫系統(tǒng)”功能。近日,湖北省恩施市審計局根據省審計廳統(tǒng)一部署,對2008年中央新增擴大內需投資下達該市的3724.30萬元資金分配、撥付和管理情況開展審計調查,對投資資金涉及的25個項目和單位進行廷伸審計調查。為確保審計調查取得實效,該局突出三個重點開展此項工作。
一是以項目投資計劃為龍頭,查看項目投向是否用于加快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生態(tài)環(huán)境建設以及自主創(chuàng)新和產業(yè)結構調整等符合中央規(guī)定的行業(yè),有無盲目鋪攤子、上項目,將財政資金用于高耗能、高污染行業(yè)項目,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行業(yè)項目,以及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項目。檢查市發(fā)展和改革局對中央下達文件是否及時轉發(fā),是否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和臺賬,促使擴大內需資金投入國家規(guī)定的行業(yè)和產業(yè)。
二是以財政部門資金流向為主線,查看中央預算內投入資金財政指標文件是否全部收到,財政資金是否全額到位并撥付到項目基建專戶;地方和項目單位的配套資金是否足額到位;財政部門是否根據建設項目進度及時、足額撥付資金;資金分配是否公開透明,是否存在滯留、擠占、截留、挪用、虛報冒領建設資金等問題,保證項目資金安全、透明、高效運行。
三是以建設單位項目實施為重點開展廷伸審計調查,查看項目單位是否加快新增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確保中央投資計劃安排的所有新開工項目在今年年初開工建設,將新增投資及時用于土建、安裝和設備購置等,以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項目實施是否嚴格遵循有關建設程序,落實好法人負責制、工程監(jiān)理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項目公示制,以及工程質量管理等各項責任制度;是否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已核定的內容、性質和規(guī)模進行建設,有無隨意更改或調整項目建設地點、建設規(guī)模、主要建設內容等行為,保證工程建設進度、質量和工期,以盡快竣工投入使用,充分發(fā)揮建設項目的經濟效益。 (李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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