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首次將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整改情況納入市直機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為加強審計成果運用,建立健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增強做好審計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山東省聊城市首次將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市直機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在2019年度市直機關績效考核實施方案中,“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整改不到位”被作為相關單位減分事項。
由聊城市審計局制訂具體考核辦法,明確了對納入市審計局監(jiān)督范圍的69個部門單位進行考核,把是否落實整改責任,是否積極主動整改等內(nèi)容作為考核標準,設置整改完成率硬性指標。考核程序方面,基于被審計單位提供的審計項目整改情況報告,審核后實行“一一對接”、“臺賬銷號”,嚴格評價其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的真實性、有效性。
該項工作舉措為有效遏制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屢審屢犯、整改不力的頑癥提供了制度依據(jù)和有效辦法,增強了審計整改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促進了審計監(jiān)督“治已病、防未病”建設性作用的有效發(fā)揮。自實行以來,有關部門單位已整改問題580多個,整改金額43億多元,制定完善相應制度、辦法130余項,其中24個久而未決的問題徹底整改到位。(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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