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文化廳采納審計建議,出臺了《關于提升全省公共文化機構服務效能的意見》,提出以群眾需求為導向、以改革創(chuàng)新為動力、以績效考核為保障、以群眾滿意為目標,進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務方式,提升全省公共文化機構服務效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文化生活的需求。
去年11月,山東省審計廳對山東省地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政策落實情況和專項資金績效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diào)查,重點關注文化、新聞出版廣電、財政等主管部門相關工作落實情況,延伸審計調(diào)查了5個市10個縣,及其所屬的20個鄉(xiāng)鎮(zhèn)40個村莊(社區(qū)),發(fā)現(xiàn)和揭示了縣級圖書館、鄉(xiāng)鎮(zhèn)綜合文化站等基層文化服務設施利用效果較差,主管部門未開展公眾滿意度測評,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專項資金被套取等問題。針對問題,提出了充分了解群眾需求,改革管理體制,建立健全以實施效果、人民群眾滿意度等為主要指標的評價體系,提高基層文化服務設施利用效果等建議。
山東省文化廳對審計報告高度重視,采納審計建議,出臺了上述意見,并決定將2018年作為“山東省公共文化服務效能提升年”。
意見提出,要按照“建、管、用”并重原則,健全公共文化設施管理與服務標準,強化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的保障力度,提升公共文化機構服務質(zhì)量。著力推進公共文化服務產(chǎn)品供給側改革,積極回應群眾精神文化需求,不斷提高公共文化服務和產(chǎn)品吸引力,暢通群眾需求表達和參與渠道,強化群眾在公共文化服務中的監(jiān)督評估權。建立對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情況的動態(tài)監(jiān)測機制和績效評價機制,引入第三方開展公眾滿意度測評,評價結果作為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jù)。(鄭茂霞 陳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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