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沈陽:壓實責任 注重長效 出臺審計整改約談辦法
為進一步壓實審計整改責任,完善審計整改問責機制,加大審計整改工作力度,日前,中共沈陽市委審計委員會制定出臺了《沈陽市審計整改約談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填補了沈陽市審計整改問責機制的空白,為進一步發(fā)揮審計監(jiān)督職能作用提供了全新的、更有力的抓手。
《辦法》闡明了約談的目的、概念、范圍、具體情形和程序,將審計整改約談作為警示、提醒、督促糾正的監(jiān)督措施,促使被審計單位遵紀守法、規(guī)范管理、建立長效機制?!掇k法》明確了整改約談對象和約談人,約談對象原則上為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約談人則根據問題的性質按照不同層級進行,一般先由主管部門或市紀委監(jiān)委機關、市委組織部等部門進行約談,必要時提請市領導約談。《辦法》提出了審計整改約談具體情形及組織實施程序。對整改不力、屢審屢犯、虛假整改等,審計機關督辦或責令限期糾正后仍未積極推動整改或整改未見實效的,及其他需要約談等情形,由審計機關提請啟動約談,在實施約談3日前,告知約談對象事由、程序、時間和地點等事項。約談后,約談對象將整改落實情況反饋給相關約談部門,同時報市紀委監(jiān)委機關備案。
《辦法》的制定,將進一步壓實整改責任,強化整改落實,有力推動審計整改工作取得實效,推動被審計單位規(guī)范管理、建立長效機制,維護該市經濟社會健康發(fā)展。(史策名)
責任編輯: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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