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審計廳建立重大扶貧審計事項報告制度
為全面、準確、及時掌握全省審計機關扶貧審計工作情況,促進海南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各項政策部署落到實處,近日,海南省審計廳在全省審計系統(tǒng)建立了重大扶貧審計事項報告制度。
重大扶貧審計事項報告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原則上按季報告。堅持實事求是,不得隱瞞不報、故意漏報、敷衍應付、推托遲報。省審計廳將及時梳理各單位上報的情況,展開分析研判,適時校準審計方式步驟,以增強扶貧審計實效;同時加強對市縣審計局重大扶貧審計事項報告工作進行檢查和考核,加大通報力度,對于未落實重大扶貧審計事項報告制度且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責任。
重大扶貧審計事項應主要報告以下事項:市縣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重大政策措施情況;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到市縣調研指導扶貧開發(fā)工作的有關情況;重要涉農專項資金審計調查項目的調查結果和工作進展情況;市縣建立協(xié)調聯(lián)動機制情況,對扶貧資金和項目進行統(tǒng)籌安排和監(jiān)督管理的情況;財政扶貧資金整合歸并,統(tǒng)籌使用的情況;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違法違紀案件線索及移送處理情況;各級審計機關依法向社會公告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和整改的情況;創(chuàng)新扶貧審計工作的有益做法和實踐經驗,以及調查研究成果情況。 (鐘宇靖、何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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