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剛剛開始,《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地方屬高等學校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新鮮出爐。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四川省教育廳參照借鑒了國家審計的許多良好做法,帶頭邁出了內部審計規(guī)范化的重要一步。
今后在四川地方高校,對承擔重要經濟責任的領導人員,任期內至少審計一次,同時要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納入領導干部考核評價中,作為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
當前內審工作存在幾個問題
全國2800多所高校中,四川占據109所,地方高等學校內部審計工作重要性不言而喻。四川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四川省地方屬高校的內審工作存在以下主要問題:一是內審機構合署辦公較多,獨立設置較少,領導機制有待加強;二是審計人員少,專職人員和專業(yè)人才配備不足,臨近退休年齡和新進人員占了相當比例;三是審計業(yè)務來源較為單一,基本由學校指定,審計部門立項、主動開展工作不夠;四是審計方式較為單一,以事后監(jiān)督性審計為主,事前、事中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投入不夠,信息化程度不高;五是內部審計理論或實務研究不夠,為學校事業(yè)發(fā)展服務意識有待提高。
經濟責任審計要在“擴面、提質、增效”上下功夫
前不久,四川省召開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lián)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省委常委、組織部長范銳平強調經濟責任審計:一要著力在“擴面”上下功夫。要推動審計對象、領域和內容上的全覆蓋,優(yōu)先對任職時間較長,權力相對集中和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部門和單位“一把手”進行審計;二要著力在“提質”上下功夫。要進一步完善審計評價體系,抓緊研究制定不同類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指南,細化和規(guī)范各項操作規(guī)程,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由原則之治向規(guī)則之治深化,提高審計質量;三要著力在“增效”上下功夫。要對審計結果的運用,要注重與干部人事、反腐倡廉工作和經濟工作科學決策結合,構建結果共享平臺。
《意見》覆蓋高校內審工作各方面
為此,這次《意見》提出六個方面18條意見:第一部分是要求高等學校加強對內部審計重要性的認識,保障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專業(yè)性;第二到第六部分,按照調研中發(fā)現的主要問題和職責導向,分別從高校財務收支監(jiān)督、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領域風險防范、審計深度拓展、審計結果應用等方面提出了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這些內容覆蓋了高等學校內部審計工作的各個方面。
關于科研經費管理的問題,《意見》規(guī)定,要以規(guī)范科研經費預算編制與執(zhí)行、完善管控機制、提高使用效益、落實管理責任為重點,加強科研經費管理審計。重點關注外協(xié)經費劃撥、勞務費的發(fā)放、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等是否合規(guī)。
關于經濟責任審計的問題,《意見》提出,要全面開展對學校內部管理干部和直屬實體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根據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的原則,適時開展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對承擔重要經濟責任的領導人員,任期內至少審計一1次。
關于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的問題,《意見》明確,要嚴格按照“八項規(guī)定”精神,加強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配置和使用、公務接待等公務支出和行政會議、培訓支出等公款消費的審計監(jiān)督,推動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長效機制建設。
高度重視內部審計發(fā)現問題
提升對內部審計發(fā)現問題的重視程度。為強化結果運用,《意見》明確,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納入領導干部考核評價中,作為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注重審計結果與反腐倡廉工作相結合,要將內部審計發(fā)現的問題,依法依規(guī)進行責任認定,對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線索,要依法移送紀檢監(jiān)察和司法機關。(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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