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審計的“后臺”是中央和13億人民——訪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
光明日報記者 何 平
每一年,他所領導的審計署發(fā)布的審計公告,都會將中央國家機關的違規(guī)問題一一點名,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審計署成立27年,他從事審計工作26年,對于54歲的審計長劉家義而言,審計的“最大后臺”就是中央和13億人民群眾的支持。
12月2日上午,劉家義走進會議室接受記者采訪。一句“大家隨意一些,不要弄得我很緊張,我這個人既不會背稿子,也不會念稿子”的四川普通話開場白,拉近了彼此的距離,讓氣氛活躍起來。
記者:您當選審計長后,提出了充分發(fā)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tǒng)”功能這樣一個新理念,能否具體談一下在這一理念指導下審計工作發(fā)揮的作用?
劉家義:近年來,我們充分認識到審計工作必須以科學發(fā)展觀為靈魂和指南,必須牢固樹立科學審計理念。審計監(jiān)督作為國家政治制度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是民主法治的產物和推動民主法治的手段,是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工具,是國家治理這個大系統(tǒng)中的一個具有預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統(tǒng)”。
其內涵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必須充分發(fā)揮預防功能,及時發(fā)現(xiàn)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早感受風險,提前發(fā)出警報,起到預警作用。其次,必須充分發(fā)揮揭露功能,查處違法違規(guī)、經濟犯罪、損失浪費、奢侈鋪張、損壞資源、污染環(huán)境、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主法治等各種行為,并依法對這些行為進行懲戒;揭示體制障礙、制度缺陷、機制扭曲和管理漏洞,以保護經濟社會運行的安全健康。最后,必須充分發(fā)揮抵御功能,促進改革體制、健全法治、完善制度、規(guī)范機制、強化管理、防范風險,提高經濟社會運行質量和績效,增強經濟社會運行的“免疫力”,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xié)調可持續(xù)發(fā)展。
5年來,全國審計機關共審計了72萬個單位,促進增收節(jié)支3179億元,挽回或避免損失546億元;共查出重大案件線索6531件,促進被審計單位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2.4萬多項。
記者:近年來,審計署探索開展了省部級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這項工作的進展如何?審計了多少干部?
劉家義:隨著我國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化,我們探索建立了在國際上尚無先例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目前,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正在逐步規(guī)范,地廳級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已全面推開,省部級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正在試點的基礎上,走向制度化。
全國審計機關共完成對16萬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包括審計署組織了對18名省長、26名部長和44名中央企業(yè)領導同志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通過經濟責任審計,黨委政府參考審計結果,對約占4%的領導干部進行了不同形式的問責和責任追究(其中:158人受到降職撤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98人、移送紀檢監(jiān)察機關427人);一大批干部得到提拔重用,也有不少領導干部在接受經濟責任審計后,查明了情況,澄清了問題。
總的看,大多數被審計的領導干部能夠貫徹執(zhí)行中央決策部署,認真履行職責,積極推動本地區(qū)和本單位發(fā)展。但審計也發(fā)現(xiàn)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主要是:個別領導干部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不強;一些地方和單位的決策和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個別決策比較隨意;有的地方對領導干部的績效考核指標不夠科學,尚未建立起清晰明確的問責制度。
記者:每一次審計署發(fā)布的審計結果公告,都會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但也有部分公眾認為近幾年公告的數量偏少、內容欠詳,審計的威力似乎有些減弱。您是否認同這一觀點?
劉家義:我堅信并一直強調,“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近年來,我們更加注意發(fā)揮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的關于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與單項審計結果公告的互補和銜接作用,審計工作報告更多地反映預算管理和執(zhí)行的總體情況,單項審計結果公告揭示具體部門和單位的具體問題。這就解決了以前由于審計工作報告篇幅所限,不能將問題涉及的部門和單位一一點名的情況。
平時我也喜歡上網,也注意到有網民提出審計點名少的問題。我可以用一組數字來回答這個疑慮:今年1至10月,全國共發(fā)布審計結果公告2896期,比去年同期增長54.9%。其中,審計署發(fā)布審計結果公告23期,比去年同期增長64.3%。今年6月,我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的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正文只有20多頁,可是附件卻有420多頁,附件里將中央國家機關所有的違規(guī)問題一一點名,所有這些都是向社會公開的。
記者:有沒有哪一個項目的審計過程,給您留下的印象比較深?
劉家義:對汶川地震抗震救災審計,我的印象比較深。與以往對救災資金的審計相比,這次審計有四個不同:一是由以往的事后審計轉變?yōu)槭轮袑徲?,對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全過程進行跟蹤審計,發(fā)揮即時監(jiān)督功能;二是強調審計工作要從抗震救災工作大局出發(fā),服務救災工作需要,促進和幫助建立健全有關規(guī)章制度;三是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查處,及時糾正;四是定期公告審計結果,重大問題隨時公告。
這次審計,全國1.2萬余名審計干部對3.2萬多個部門和單位的救災款物進行了全方位、全過程的跟蹤審計,提出了3670多條審計建議,各級政府根據審計建議出臺規(guī)定、完善制度570多項,促進了救災款物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安全完整、公平公正、合規(guī)有效、規(guī)范有序和公開透明。可以說,通過審計,有效防止了抗震救災的資金和物資在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問題,“防患于未然”,實現(xiàn)了“保證不出問題,少出問題,至少不出大問題”的目標。
記者:在您看來,當前審計工作面臨的最大的困難是什么?如何解決?
劉家義:從審計機關內部情況來看,關鍵還是人的問題。隨著民主法治的推進,社會各界對審計工作的期望和要求越來越高。然而現(xiàn)實情況是,一方面,審計力量不足和審計工作量不斷加大、審計工作任務重之間的矛盾越來越突出。我們做了個統(tǒng)計,“十一五”時期,每位審計人員每年有100天左右的時間要在外勤審計現(xiàn)場工作,還不包括他們回到單位進行審計情況匯總、審計報告撰寫、完成內勤工作等事項??梢哉f,審計人員已經非常辛苦了。即便如此,我國國家審計的覆蓋率還是偏低的,每年對中央部門的審計覆蓋面僅在三分之一左右,如果加上中央部門的二、三級單位,審計覆蓋面還要小。另一方面,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和技術方法需要更新,理論水平和實戰(zhàn)能力亟待提高。隨著績效審計和跟蹤審計的開展,需要更多的復合型人才,需要具備較高理論水平、善于宏觀分析的高端審計人才和國際化審計人才。
從外部環(huán)境看,核心是民主法治的問題。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的民主法治進程逐步加快,人們的民主意識、法律意識普遍增強。但相對于經濟社會的快速發(fā)展來說,我國的法制建設還存在滯后的現(xiàn)象,個別單位和個人的法制意識還不夠強,違規(guī)違紀違法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審計的執(zhí)法環(huán)境需要進一步改善。同時,也存在對審計工作不理解的情況。這些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給審計工作帶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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