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審計局聽取特約審計員意見 進一步深化本級預算執(zhí)行審計工作
9月9日,上海市審計局召開特約審計員工作會議,通報200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情況,聽取對深化預算執(zhí)行審計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上海市審計局7月28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09年度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7月30日向社會公開了審計工作報告。8月31日,上海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2009年度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長屠光紹代表市政府對整改落實提出具體要求。為進一步深化本級預算執(zhí)行審計工作,上海市審計局專門召集特約審計員,聽取大家對2009年度審計工作報告的意見。
來自民革、民建、民進、農工黨、九三學社等黨派的8名特約審計員,肯定今年審計報告突出了重點領域、重點資金、重點項目的審計,反映和評價了體制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審計,既關注了社會的熱點問題,也關注了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充分體現了審計部門在促進上海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監(jiān)督作用。
與會特約審計員建議,要進一步加大審計力度,審深審透。審計發(fā)現的問題,有一些并不是部門單位預算執(zhí)行政策本身存在的問題,審計應該多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分析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提出對策措施的建議。
與會特約審計員強調,要加強立法呼吁,增強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的剛性和嚴肅性。審計發(fā)現的超預算支出等“年年審、年年犯”的問題,是法律對此沒有形成足夠的約束力,單位的主體責任意識逐步弱化,部門單位在執(zhí)行政策法規(guī)時不夠嚴肅等造成的,應呼吁加強對相關領導人員的責任追究,根治此類問題的產生。
與會特約審計員建議,要責成單位領導干部對審計查出問題的重視,在領導干部考核時對審計查出問題予以反映,促進提高部門單位領導干部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要讓各部門單位不僅熟悉本單位的審計問題,還應了解其所屬單位審計中發(fā)現的問題。對沒有審計到的部門單位及所屬單位要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以減少同類問題的重復發(fā)生。(汪其水 李紅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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