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領導就財政決算審計報告作出重要批示
近日,山西省省長王君、常務副省長李小鵬在省審計廳報送的《關于太原等5市2007年和2008年財政決算審計的綜合報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關各市抓緊進行整改,省財政廳督促整改,并針對審計發(fā)現的問題提出加強預算管理、優(yōu)化收支結構等方面措施,審計部門進一步加強審計監(jiān)督。
近年來,山西省各級審計廳機關以規(guī)范地方政府財政收支行為,維護國家政令統(tǒng)一,推動建立公共財政體系,促進地方經濟平穩(wěn)較快發(fā)展為目標,大力加強財政決算審計工作。在開展貫徹落實國家財政政策、財政收支管理、預算分配管理、財政決算編制以及與改善民生有關的重點專項資金審計的同時,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提出審計建議,為各級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2009年,省審計廳對太原、呂梁、臨汾、晉中、忻州5個市2007年和2008年財政決算審計中,查出未按規(guī)定征收繳納各類財政收入50.81億元,超范圍分配和擠占挪用專項資金11.74億元,反映部分市縣政府、財政及其他有關部門違規(guī)收費、向用地單位轉嫁收取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稅費征繳不及時、截留拖欠省級收入、未按規(guī)定批復市級部門預算;一些關系民生的重點領域財政投入資金不足、建設滯后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等問題。
針對審計發(fā)現的問題,山西省審計廳提出要進一步加強收入征管,努力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優(yōu)化省財政收支結構等建議18條,對違紀違規(guī)問題已依法作出處理處罰,收繳財政匯繳專戶資金9658.54萬元。目前,太原等5市和有關部門正按照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和省政府領導的批示要求,對存在的問題逐條落實,切實整改。同時省審計廳按照省政府領導要求,積極督促落實各項審計決定和建議,促進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確保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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