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面部署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審計工作
根據(jù)《審計署關于加強對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審計的指導意見》和《云南省關于全面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意見》的要求,云南省審計廳迅速行動,于日前在昆明召開了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審計培訓會議。省教育廳、財政廳有關領導出席了會議,全省各州(市)審計局分管領導、投資科長參加了會議。
會議對全省“校安工程”審計項目及全省投資審計工作提出了5點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二是要明確目標,認真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三是要嚴格要求,切實做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審計相關工作;四是要統(tǒng)籌兼顧,努力做好其他投資審計工作;五是全體審計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新的“八不準”審計紀律,進一步樹立執(zhí)行審計紀律的責任意識、品牌意識和形象意識。教育廳、財政廳相關領導也作了講話。會議還邀請了教育廳有關專家,系統(tǒng)介紹了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有關情況。
本次審計由云南省審計廳組織全省審計機關統(tǒng)一實施,將重點審查“校安工程”政策落實、中小學校舍全面排查鑒定、項目建設管理及“校安工程”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關注和分析“校安工程”效益情況,針對“校安工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完善的意見和建議。計劃于2009年12月10日前完成審計綜合報告并上報省人民政府和審計署。在審計工作實施中,審計廳將會同有關部門,有重點地對州、市、縣的審計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察。(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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