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審計系統(tǒng)積極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
根據(jù)中央和自治區(qū)對“小金庫”進行專項治理的要求,寧夏自治區(qū)審計廳及時部署全區(qū)審計機關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各級審計機關結合審計任務,在做好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加強清理防治工作,在審計中重點關注和堅決查處各種形式的“小金庫”,并積極配合紀檢、監(jiān)察、財政、稅務等部門做好專項治理工作。
目前,寧夏審計廳及各市縣區(qū)審計機關都成立了由主要或分管領導牽頭、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小金庫”專項治理領導機構,制定了實施方案,明確了專項整治的時間和工作步驟等,并從當?shù)貙嶋H出發(fā),扎實開展治理工作。如:涇源縣針對財務人員業(yè)務不夠熟練的問題,審計和財政部門在治理的同時,對財務人員進行了專業(yè)培訓。賀蘭縣審計局在黨務、政務公開欄公布了單位財務報表,并鄭重承諾絕不私設“小金庫”,自覺接受廣大群眾的監(jiān)督。青銅峽市提出“四個百分數(shù)”,力促此項工作落到實處,即:自查面達到100%;重點檢查面不低于納入治理單位總數(shù)的10%;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檢查面不低于30%;對舉報有功的單位和個人,根據(jù)查出并已收繳入庫的“小金庫”資金、稅款和罰款的金額,給予3%——5%的獎勵等。
寧夏審計廳將在年內對審計系統(tǒng)各單位清理“小金庫”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鞏固治理成果,并促使相關部門建立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靳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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