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計過程中,被審計單位需按照審計工作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資料。若相關工作人員違法轉移、隱匿、篡改、毀棄財務、會計資料以及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業(yè)務、管理等資料,該負什么責任?讓我們一起來學習新修訂《審計法》第四十八條。
編導:李亮
拍攝:歐立坤
演員:劉琦 趙方 康超 李亮
版權信息
主辦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辦公廳 技術支持:審計署計算機技術中心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金中都南街17號(郵編:100073)
網(wǎng)站標識碼 bm26000001 京ICP備19011981號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602060171